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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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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春秋战国时期,大家第一反应是什么?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百家争鸣!”伍爱华说道:“百家当中有一个出名的派别,叫做法家。”

伍爱华这话一说,董仲舒就摇摇头道:“看来这春秋战国,要说的都是韩非李斯了。”

“将秦朝一统作为春秋战国结束的节点,我们会发现,在这一场百家争鸣当中,获得了阶段性胜利的就是法家,因为法家成为了秦朝统治的指导思想。”

【暴秦就是因为重用法家酷吏才导致灭亡!】

看到这条弹幕,伍爱华挠挠头:“也不一定吧?酷吏历朝历代都有,有的还让国家更加强盛了……主要是看帝王怎么用。”

是秦二世太垃圾,不是酷吏的问题。

“而且秦吏也不都是酷吏,大部分都是正常人好吧?”伍爱华讲了句公道话。

“天幕为何总是偏心法家?!”战国的齐儒问道。

这句话到天幕上就自动变换成弹幕:【博主你是法家的粉丝吗?所以偏心他们?】

伍爱华看到这个问题,有点惊讶:“虽然我坚决拥护依法治国理论方针,但是依法治国和法家不是一回事儿啊!”

“我替法家说话,是因为法家确实值得。”伍爱华说着:“法家的值得不是我说的,是历史验证的,虽然汉朝一直尊从黄老治国无为而治,但是汉初‘约法三章’以及后续沿用的秦律,都彰显了他们使用法家理论治理国家。”

“后续魏晋那一团乱可能不好说,但是隋唐之后,根据后人的总结,治国模式就是外儒内法。”

“其实这个模式就是汉代兼蓄周朝和秦朝的治理模式,兼采儒法,塑造成了汉朝的治理模式,因为这种模式下郡县、封建制衡,使得汉朝再生能力极强,难以完全解体,西汉完了还有东汉,东

() 汉没了还有蜀汉,后世皇朝看到了汉朝给出来的模版,于是认真学习,最终建立了一手托举儒家显学,用仁政昭告天下,一手紧握法家宝典,用律法约束臣民的模式,也就是汉朝最出名的‘霸王道杂之’。”

老年刘彻听了伍爱华的话,颇为欣赏:“我琢磨了小半辈子的治国方法,这小儿倒是理解地清楚。”

对于刘彻来说,声音颇为年轻、性格颇为活泼的伍爱华就算是个天上的兔子,也就是小儿罢了。

至于霸王道杂之,难道她说了,刘氏宗亲那些蠢货就会用吗?

相比于淡然的刘彻,清朝的皇帝最为不淡定了。

“此乃治国之道,本就不应该是小民知道的,这天幕竟然要将治国之道教给所有国民?”康熙惊怒交加。

作为清朝入关后的第二任皇帝,也是实质上奠定清朝入关后统治思想和统治方法的皇帝,康熙本人对着这些思想的研究只深不浅,甚至他还兼学中西,取其精华,只为了能够巩固好清王朝的统治。

在这种情况下,康熙是八股文的推行者和支持者。

八股文束缚人的思想?那不是正好?我们就需要啊!

反正满人做官通过科举晋身的很少,汉人的话,聪明人年轻的时候就能通过八股当官,等年纪大了思考到八股之外的内容了,那时候都已经在帝王那里挂名了,都是趁手的工具人。

更何况,八股的学习和普及难度要远低于唐朝进士科的内容,毕竟唐朝科考之前都要投卷,真的才华横溢之人又有多少?就是有,在清朝管控思想大兴文字狱的情况下,又能有几人?

更别说康熙本人看不惯什么魏晋风流和唐时的斗酒十千,他自己的儿子读书都被要求读一百二十遍抄一百二十遍,这种性格严谨严肃的虎爸,只会严于律己,更严于律人。

在看到天幕说“霸王道杂之”的时候,康熙就捏断了手中的毛笔。

伍爱华可不会管康熙想什么,毕竟现代屠龙术都是中小学义务教育必学课程,谁还担心什么“外儒内法”、“霸王道杂之”会开启民智啊?

“其实,如果是其他国家统一天下,法家也未必就不会称为指导思想,毕竟儒家在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国君们喜爱的显学,而春秋战国时期很多国家的强大都是从变法开始的。”伍爱华继续说道。

“春秋时期的法律变革,一方面是改变原本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法律,让它更加适应社会发展,另一方面是探索封建王朝制法律,提升国家实力。”

“根据史载,楚、晋两国是春秋时期率性进行变法的国家,《左传》记载,楚国在公元前689至公元前677年,就已经制定《仆区之法》,这个法律针对的是窝藏逃犯和贼赃的人员,《韩非子》则有记载,楚庄王爷制定了《茆门之法》,这个法律主要是针对宫廷安全方面的立法。”

“此外,左传还记录了晋国的三次立法,包括晋文公制定的《被庐之法》,用以选拔贤能的人才,晋襄公制定的《常法》,用于大规模调整当时的社会关系,以及范宣子修订常法之后颁布的《新刑书》。”

“楚晋在变法之后,国力都得到了提高,成为当时一时的霸主,虽然后来三家分晋……”

伍爱华话没说完,晋人一片哗然。

被她提及的晋朝国君更是纷纷惊讶地站了起来:“三家分晋?!”

紧跟着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哪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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