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310节(1 / 2)
朱由榔这个天子
到底算是中兴之主,还是开国之君,数百年后,史学家们自有争论
但如果说,光烈十三年之前,人们还将这个朝廷,看做是几十年前,北京那个朝廷略有变动的延续的话,那在这一年之后,所有人都会意识到,这已经是两个时代了。
直到数十年后,人们会进一步发现,这个时代所带来的的改变,远比改朝换代要来得大,从此之后,不只是大明,而是中国的历史,应当分作两段来写。
光烈十三年六月初一
天子和内阁,以及列席的七部、都察院等主要大臣,开了一场持续数日的内部会议。
最后,一向很少干预内阁工作的天子,不仅出席,而且几乎一手敲定了结果。
从光烈十三年下半年开始,一项持续数年,又经数十年完善的伟大工程开始了
修订《大明律》
从法律层面而言,李善长主持编订的《大明律》,作为朱元璋二十年政治实践的结晶,在古代司法史上,还是颇具进步意义的。
但其主要还是沿袭了唐贞观年间编订的《唐律》形式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而最大的问题,就是从宣德以后,其中一半以上的条文,根本就是空文,无法落地实施。
毕竟在历代天子当中,老朱算是个不折不扣的“法家式统治者”,在现代人看来,把国家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第一规范,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但在古人看来,这种行为却是“严刑峻法”的象征。
所以,这次修订《大明律》,不仅要对其中具体条文,一一重新审定,并且再次拆散归类,和添加删减。
更要思考具体执行的问题
无法执行的法律,那就是废纸
朱由榔提出了一个大体框架
新的《大明律》,将由五个板块组成,分别是《民律》、《刑律》、《商律》、《军律》、《税律》。
相当于后世的民法典,刑法、商业法和军事法、税法
其中,军律由枢密院和军中将帅商议修订,和内阁、朝廷没啥关系,只是审核时通报而已。
《商律》、《税律》修订由张同敞牵头,财部、都察院派员参与
而朱由榔原先以为,比较麻烦的《刑律》,其实反而并不算难
毕竟刑事犯罪这种东西,其中大部分内容,古往今来都是差不多的,只是处理办法上有所商榷而已。
当然,也会有一些由于经济发展,而新添的内容,比如“合同诈骗”……
而真正棘手,和工作量巨大的,还是《民律》
因为这往往才是最切入人民生活的东西,也是最能体现朱由榔改革意志的地方。
比如,《民律》中包括:婚姻法、雇佣劳动法、继承法、合同法、财产法、债务法……
所有参与者都知道,这部《民律》,才是整个工作的真正核心
《民律》第一条,凡拥有大明户籍的十六岁以上国民,均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当然,法律的修订,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尤其是,这并非是一部像过去那样,基于前朝原有文本的沿袭
而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可以说,在朱由榔有生之年,历史上的拿破仑法典修订了八年之久,而且那还算是基于法国大革命所带来的社会成就之上。
朱由榔所面临的的情况,远比拿破仑所面对的要艰难得多,没有先例可循。
所以,只要能在自己生前完成这一壮举,他就已经知足了
在这部后来被称为“世祖法典”,和“世祖宪纲”并称为中国步入近代化的纲领性文献,以法律的形式,将光烈改革的成果确立与巩固下来。
《民律》的修订,是由朱由榔亲自抓的,集合了翰林院,策研院以及都察院、礼部、金陵大学等大量相关学者、官员。
同样的,金陵大学法学系,几乎是伴随着这个工程应运而生,并在不久后扩建为金陵大学法学院。
内阁计划,在下一个五年规划结束后,将法学院和政治系独立出来,成立一个政法大学。
不过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只是作为众人空余时间的兼职而已,最少数年之内,恐怕都不会有结果。
第58章 口袋阵
缅甸北部,和云南接壤的地区,其中分布的热带雨林,被称为野人山。
相传,诸葛亮七擒孟获,大致就是在这一区域
在缅北地区行动,来自自然条件的威胁远比来自敌人的强
所以,胡一青自光烈八年履职云南都督后,从当地民众了解到缅北的特殊地形后,很果断的没有选择主动进攻。
相反,过去数年中,胡一青对于缅甸东吁王朝的态度,堪称纵容
面对莽白对明缅边界的木邦政权步步蚕食,胡一青不仅没有出手援助,反而置若罔闻。
以至于弱小的木邦在缅军旷日持久的攻势下,难以支撑,在光烈十二年末
东南亚诸国决定联合向北时,莽白不再顾计,出动三万余大军强攻木邦,木邦仅有高层不到数百人逃到云南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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