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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最后还劝他几句:“像你这样的我见的多了去了,不过大多都是小姑娘,家里有几个吸血鬼,像七八个血包一样吊在身上,想着都恶心。你理他们做什么,早点甩开早点轻松,过来跟姐干,三年买车五年买房!”

许远跟着她描述的图景想象了一下,要是把多于姐、珍宝和郁风都甩开,那他要车要房干鸡毛。他知道有些“成功人士”,他们有他不能理解的追求,驱使他们“孤独”地前进。

但许远没有追求,或者说,他想有,但不知道怎么才能拥有。对他而言,个人价值全靠许多于、颜珍宝、郁风这些人来支撑,因为他们需要他,这就是他存在的意义。

夜总会的名字叫做“八仙”,装修繁复,到处都是水晶灯和马赛克亮片,和客人钱包里的现钞、服装上的logo一样浮夸。

老板玲姐说许远这个名字太土了,给他取了个艺名叫“伯明翰”,做成烫金小胸牌别在制服上,制服是统一的白衬衣黑西裤,不知道什么材料,穿起来很闷热,在灯球下还有亮晶晶的细闪。

他们把他包装成一个虚假的贵公子,他的任务是以高贵的外形向客人推销酒水和烟草。可惜比劣质服化道更劣质的是他的头脑,他不会阿谀奉承也不会讨巧卖乖,为了能让客人多消费,他采用了最笨的办法——拼命灌酒,拼命抽烟。

他原来不会抽烟,来了现学的,很快他就习惯了用食指和中指夹烟,同时剩下三个指头拎着酒瓶口。一口烟一口酒。

这家夜总会高档和低档的消费都有,低档的就是来唱唱歌,最多点上果盘啤酒,高档的能点公主王子,十几个年轻男女一排走进去,让客人挑看上眼的来陪酒。一晚上消费的烟酒公主王子们都有提成,喝得越多喝得越贵提成越高。

没有贵客的时候许远就是普通服务员,有贵客的时候他就是伯明翰,喝得烂醉,去卫生间吐,吐完回来半死不活地任由客人占便宜。

占便宜这种事情十六岁刚入行的他是坚决抵抗的,那时候动不动对客人横眉冷目,原先的女老板为了他的臭脾气没少给客人打折,然后扣他工资。

现在每晚先把自己喝醉,醺醺然灵魂自由,自尊丢到一边,客人小心翼翼试探着亲他摸他,有时候还能把他摸得很爽。

白天找个包房闷头睡觉,晚上接着醉,原来“醉生梦死”四个字这么有意思。

晚上八点,许远刚换好制服走到前台,玲姐放下电话招呼他:“伯明翰,刚才李小姐打电话来订了V8866小包厢,八点半到,点你陪。”

许远“嗯”了一声。玲姐斜了他一眼,说:“怎么了?没睡醒?头发怎么没造型呢?快去,上后面叫格蕾丝给你打点摩丝洒点金粉。”

许远又“嗯”了一声,去更衣间找到格蕾丝,格蕾丝没给他打摩丝,只用一根皮筋把他长到脖子上的头发束了一半起来,又挑得松散些,使他看起来像个忧郁的画家。

更衣间是王子公主以及侍应生们换衣服打扮的一间小屋,几平米挤了十来个人,紧锣密鼓地打扮着,像过去京戏班子的后台。

许远弄完头发离开后,有个新来的萝莉风格的女生问:“蕾丝姐,刚才那个也是‘八仙’的人?长得好帅呀,有女朋友没有?”

格蕾丝是老员工,三十了,在这间屋里年纪最大,化妆的时间也最长,脸上积累的瑕疵比较多,光遮眼袋就要三分钟,用四种遮瑕产品、两种刷子,即使这样也无法完全掩藏——特别是在化妆间里该死的顶光下。

她没好气地说:“你说伯明翰呀?有没有女朋友关你什么事,那注定是属于富婆的。”

小萝莉眨眨眼:“噢。可我就是富婆呀。”

格蕾丝被这年轻漂亮天真的东西恶心到,唰得转过背去。

李小姐提前到了,她揽着许远的胳膊去前台酒柜前点酒,点了四五瓶、三盒女士细烟,“一瓶酒一盒烟送到包厢,其余存着。你想吃什么果盘?伯明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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