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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你盯着阿姨看干什么?茶又不和你胃口了吗?”傅母将一块水果塞进傅栖眠嘴里,“要不要妈妈煮奶茶给你喝?”

“不用。”傅栖眠友好地笑笑,将目光从保姆身上移开,低头抿了一口红茶,“我就是太久没回家,多看看。”

说到这里,傅母有些不高兴:“你也是,两年前为了参加个什么选秀,就这么搬出去了,现在选秀结束都多久了?也不见你回来。”

傅母其实偷偷去看过傅栖眠的住宿环境,在发现那个小区三天两头就断水断电的时候,心疼得不行,回来就跟家里的父子俩吵了一架,让他们直接霸王硬/上弓,强迫江焕诚跟傅栖眠在一起。

傅桓烨和傅父不愿意,傅栖眠就更不愿意了,还让傅母不要管,因为怕江焕诚觉得他仗势欺人,从而讨厌他。

现在想想,放着半山腰的豪华老宅不住,去住待拆迁的老破小,傅栖眠都要咒骂自己一声衰仔。

因此他很自然地接过了傅母的话头,拿出手里的退宿舍申请:“既然这样,我就回家里住,怎么样?”

听见这话,傅母先是一愣,等到看清傅栖眠手上的申请后,立马拍手叫好:“这才是妈妈的小宝嘛!——今天晚上就不走了,对吧?想吃什么,妈妈掌勺!”

“那我想吃菠萝牛肉!”傅栖眠大口地吃掉剩下的甜甜圈,眼睛弯弯的。

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傅桓烨在一旁看着,听见傅栖眠要搬回来住后,眼底突然变得深邃。

他尽量不去将注意力放在傅栖眠身上,浅咳了一声,卷起长衬衫的袖子:“张阿姨,去把我房间空调打开。”

“你看,你一说你要回来住,你哥多高兴。”傅母指指傅桓烨,后者被他这么一说,端起茶的手顿了顿。

于是傅栖眠顺着她的话看去,饶有兴致地歪着脑袋。

还得是母子俩啊,傅桓烨这么僵硬着个脸,也就傅母能看出他淡漠的表情背后是欢喜还是难过了。

表面毫无波澜的傅桓烨喝了茶,小臂上的青筋微微凸起。

傅母突然用手戳戳他腕骨处的一条痕迹,有些诧异:“呀,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这里怎么不去做个祛疤?”

傅桓烨严于律己,就算是在家也只是穿长袖睡衣,偶尔才会将衬衫捋起来,旁人不会也不敢盯着他的手臂多看,因此傅母提起来,才会仔细瞧瞧。

一条浅色的伤痕,从腕心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小臂的一半。

这道伤痕并不深,加上傅桓烨本身皮肤也不黑,又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因此不很起眼,也只有细细看才看得出来。

傅栖眠学着傅母的样子,戳戳那道伤痕,轻浅的呼吸打在男人的皮肤上。

结实的小臂难以察觉地颤动了一下。

“说起来,这道小伤疤的来历很不一般呢。”傅母笑道。

“应该是棉棉刚来家里那段时间吧?——那个时候你还小,不记事,我们还住在市区的别墅,前前后后住的都是傅家的亲戚,人多了难免会说点闲话。”

即便是有钱有势的人家,也避免不了家长里短的事情和难缠的亲戚。有个嫉妒傅父傅母的亲戚就时常上门,要么就抓着傅栖眠,说家里的钱以后都是哥哥的,爸爸妈妈以后都不跟你这个外人亲近,要么遇见了傅桓烨,就跟他说爸爸妈妈以后都喜欢弟弟不喜欢你这种话。

傅桓烨倒是没有什么反应,但傅栖眠那会儿已经知道一些事儿了,天天晚上躲在自己被窝里面掉小珍珠,直到傅母一连陪他睡了半个月,才有些安全感。

这些傅父傅母也都知道,他们原本打算跟那家亲戚好好谈一谈,结果在他们之前,小学刚毕业的傅桓烨就抄家伙将那家亲戚打了一顿。

虽然才十几岁,但傅桓烨已经有了接近一米八的个子,又从小就参加各种运动,因此即便四十来岁的成年人,要想对付他也有些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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