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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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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一直都有个灶在烧热水,随时备着防止临时要用。林婶一听这个立刻明白了,这不就是糖蒸酥酪吗,只是姑娘这法子会快上许多。她索性将木盆就放在了热水灶旁边,旁边备着一盆冷水和一个空盆,目不转睛地伺候着那一只荷花杯。

陈苗苗手起刀落,排骨全部被切成了了两寸多的长短。她换了一把小刀,刀尖飞舞地眼花缭乱,不一会儿,骨头就从里头被分离出来。陈苗苗动作非常快,不一会儿,就剔好了十根排骨。

看石榴弄好了饭,她就将手上的活儿递给了石榴,吩咐她要如何处理腌制。随即她自己一边洗手,一边琢磨这会儿该做什么了。

洗净手后,她睁眼又是一片清明。陈苗苗拿起丝瓜,滚刀切好。起锅热油,大约五成油温的时候,撒入蒜蓉,等到爆出香味之后,放入丝瓜。等到丝瓜炒软之后,放入盐,最后再调些水淀粉,沿锅边倒一圈,就出锅了。

“石榴,把今早的菌子洗净后切丝,不用太多,五六朵即可。”陈苗苗一边吩咐道,一边刀飞快地将香菇和木耳切成丁,再取了两片玉丹肉也切丁,取些碗豆,和方才石榴留出来的饭混合均匀后,加入少许盐和胡椒粉调味后,舀入刚才那只鸡的肚子里,用竹签封好口,舀入鸡汤,刚好没过鸡的样子,大火煮开后转小火煨。

陈苗苗另起一锅油,烧热后放入蒜末,等到炸干到金黄色时,就将蒜末捞起放在一边晾油放干。而此时的油混合着蒜香,香气扑鼻。陈苗苗将排骨两面沾上淀粉,放入锅中,先小火炸大约一盏茶,然后大火炸半盏茶,捞起。

她在炸排骨的时候,林婶那边的糖蒸酥酪已经凝固,放入冷水中湃凉去了。陈苗苗让林婶另起一锅,化开猪油来煎鲫鱼。

陈苗苗这头炸好排骨之后,就将油都倒了出来,只剩下了一点儿,将排骨继续导入翻炒。起锅后再将之前炸好的蒜末也回锅翻炒了一下,熄火开始摆盘。陈苗苗的筷子都快舞出残影了,抬头将筷子一搁,将盘子往托盘里一放:“丝瓜和排骨可以上了。”

包间里面,黄老爷子凭窗欣赏了好一阵,这才转回头来坐下:“他们这是上的什么茶,倒些来尝尝。”

紫墨执壶,当看到杯中水的颜色时,他微怔,停下了手:“先生,这……”

黄老爷子定睛一瞧,鼻尖微动,面色舒展了少许:“这是花草泡出来的茶。”

紫墨迟疑着倒完了,本想提议验验毒,看到黄老爷子已经执杯喝了一口,他默默咽下那句话,微拧着眉看去。

滋味不似普通的花草茶,多了些酸甜的滋味。他仔细品了许久,品了也未能品出这里头有些什么花。本以为她会偷个懒,没想到她真把有花不见花给弄了出来,这小丫头,倒是有一股倔劲儿。

想想自己那一连串要求,她应该不会那么快,黄老爷子重又从怀中取出了容与的那篇文章。那日自己左性起来,特意提溜出自己给容与取的字来点点他。这个题目对容与的年纪来说有些大了,容易引经据典写得空泛。他却没想到,容与这篇文章,经典引了那么几句,由此发散出来的思维十分难得,满满全是少年人的憧憬与壮志。

这才是一个少年人应有的模样嘛,平日里老板着那副小老头模样作甚。他胡子一翘,随即又压了下去,眸中闪过忧色:前两日他这心思都还如之前,就来了一趟这凌云食肆,就突然有了这番感悟。总不能只是因为这店名就莫名受了激励,否则去过诸如折桂楼、青云楼的不是都考中了?难不成,真是因为这个小丫头春心萌动了?

不过,这丫头明显比他大上几岁。黄老爷子舒展的眉又拧起:但他自幼就离开了母亲,万一就喜欢大些的呢?

“老先生,菜到了!”陈苗苗清亮的声音响起。

黄老爷子将文章折好又放回怀里,正襟危坐,留神注意她的动作。虽然不似宫中和勋贵之家的礼仪那般面面俱到,却自有一种灵巧自然的落落大方。被他如此刁难,还能不急不躁不气馁,这小丫头心境倒是不错。

陈苗苗并不知道这一切,她双手捧出一个深肚宽边的大瓷碗。碗沿上,两尾锦鲤正在莲叶间流动:“这是您要的吃鱼不见鱼。”

黄老爷子探头一瞧,拈须一笑:“原来是鱼汤。”

陈苗苗微微一哂:“这道菜的重点不是汤,而是在汤里头。”

紫墨上前为黄老爷子盛了一碗。鱼汤的白和瓷碗的白似是化为了一体,不,瞧上去比碗还要白些。入口就是浓香醇厚的鲜味。他用勺子一舀,舀起一块白白胖胖的豆腐,一抿,汤汁溢出,仿佛是鲜活的鱼儿在舌尖蹦跶了一下。再尝尝里头的菌菇丝,柔韧而清爽,越发显得那鱼活了起来。此时他才解了方才她那句话的意思。

“这是蒜香排骨。”

盘子里铺了几片叶子,排骨偏偏摆在了正中,累成了一座小塔。排骨上还撒着金黄色的颗粒。这摆盘倒是有些留白的意趣。黄老爷子夹起一块排骨,正要送入口中,只听陈苗苗说道:“这道菜,全都可以吃。”

哦?黄老爷子本要避开那骨头,闻言轻轻咬了下去。浓郁的蒜香包裹着肉独特的酥韧弹牙感,再是咔的清脆断裂声。黄老爷子顿了一下,下意识地用舌头在牙齿内部滑了一圈,确认自己的牙还好好的,他将筷子拿远一瞧,再细品那脆嫩的口感,眼睛一亮:“原来这骨头竟是藕。”若非在此处,他都要抚掌惊叹了:好精巧心思,怎么做到的?

他还在回味这蒜香排骨,陈苗苗已经端上了下一道菜:“这是白油丝瓜。”

翠绿的丝瓜静静地躺在晶莹的汤汁中,仿佛清澈见底的河中水草。没有其它喧宾夺主的味道,只有丝瓜的清甜。

“这是喝酒不见酒。”

黄老爷子一瞧,嘴角一勾:“糖蒸酥酪,何曾有酒?”

陈苗苗笑着迎上他的视线:“酒,米酿之,米酒何曾不是酒?”

原来糖蒸酥酪里头倒是真有酒?黄老爷子舀起一勺,细细一品,醇厚的牛奶带着微微的甜,丝毫不腻。而这正中间点的酱是什么?他又舀了一勺,特意带上了些正中的酱,一股独特的香味传入口中。他仔细想了想:“这是柚子酱?”

“正是。”陈苗苗端上了最后一道菜,“这是吃鸡不见鸡。”

黄老爷子立时来了兴致,定睛一瞧。只见一只洁白的瓷碗,比平常的饭碗要大。里头红的绿的黑的各种颜色食材都有,但是,他用勺子轻轻拨了拨,这怎么看,也就是普通的一碗饭啊。莫非,鸡肉是切成鸡茸加在里头的?那这也不算是不见鸡啊。

怀着猜测,黄老爷子舀起一勺,轻轻放入口中。豌豆的嫩,木耳的脆,香菇的韧,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肉的口感,米饭的粉糯,还有让人难以忽视的鸡的鲜美。他翻找了一通,没有发现鸡茸之类的东西,最后舀起一块粉红色的食材:“鸡就藏在这里头吧?”

陈苗苗嘴角轻轻一勾:“方才老先生不是在问我们店里的招牌吗?这就是我们店里的招牌——玉丹肉,是用猪肉做的,老客人们都知道。”说话间,她转身拿起一只小盘子:“这就是玉丹肉,您今日第一回 光顾,特意送给您品尝。”

黄老爷子一瞧,只见那肉两面煎得金黄。他夹起一块咬了一口,微焦的口感里,满是猪肉的浓香味,的确没有鸡的味道。

那,鸡会在哪里呢?黄老爷子翻来覆去找了许久,忽然凑近闻了闻:“该不会,是鸡汤煮的饭?”

那哪能告诉您这饭可是在鸡肚子里煨了又拿出来用鸡油炒了的。陈苗苗浅浅一笑:“您老点菜,我们做菜,您吃得舒心健康,这就是最重要的,您说对不对?”

黄老爷子总算是绷不住了,拈须哈哈一笑,虚点了点她:“你这小丫头,倒真是伶牙俐齿,半点儿亏都不肯吃。只是我怎么记得,还有一道呢?”

陈苗苗捧着一只小白瓷盅,放到黄老爷子面前,却故意不揭开盖子:“这刚用冰镇过,等它放放,待您用完饭了再吃。”

这小丫头的心思,真是比比干还多。“行吧。”黄老爷子执起筷子,让紫墨也坐下,一并用起饭来。

陈苗苗给他们添了一回茶,见他们暂时没什么吩咐,就去厨房瞧了瞧。晌午的饭菜已经完成了大半,陈苗苗又叮嘱了他们一遍卫生问题,记挂着黄老爷子这边,又匆匆赶回了包间。

她进包间的第一件事,就先瞄了一眼那瓷盅,见并没动过,嘴角一勾。

黄老爷子留意到她的动作,鼻子里哼了一声:“老夫是那样言而无信的人吗?”

“我这不是担心您一热一冷,肚子受不了吗?”陈苗苗一脸无辜,“到时候您也闹心,我们也闹心,大家都不开心,何必呢?”黄老爷子也许不计较,但万一再被栽赃污蔑,被有心人利用,她进书院的路不就彻底堵死了吗?

横竖她都有话说。黄老爷子一边吃着,一边跟她闲扯几句。不一会儿,饭菜一扫而空。他迫不及待地端过瓷盅,揭开了盖子。

这质地有些像刚才的糖蒸酥酪,但没有那么白,勺子触上去还有回弹的力。上头淋着红褐色的酱汁,他用勺子沾了一点儿,是化开的红糖。正中还累放着红豆、西瓜丁、桃子丁、葡萄干和一些干果,红红绿绿的煞是好看。盅壁外挂着晶莹的水珠,一看就让人觉得清凉:“这是什么?”

“这个叫做凉糕。”陈苗苗将另一盅放到了紫墨面前,“用勺子拌匀就可以吃了,一定要和着糖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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