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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看了一眼车窗外,说:“从我去银行开始,这条路就没有回头的余地,现在即使我放下,别人也不会放过我。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去终结这一切,就像你说的那样,有些事逃避无用,唯有面对。”

我们在巴黎的一条小巷旁分道扬镳,伯恩说这里据他观察,并没有交通摄像头,这一路上他都很小心的挑选路线,即使对方能够调动出巴黎所有的交通录像,也很难找到我们的身影。

然后,我和斯潘塞就和伯恩分开了,伯恩和斯潘塞彼此留了一个联系方式——当然不是手机或者电话号码这种——方便以后联系。

然后伯恩就开着车,前往那个据说是他‘家’的地址,而我和斯潘塞则在附近找了一家还算干净的旅馆住了下来。

旅馆并不是什么大旅馆,不过地理位置不错,坐落在比较繁华的街道上,旁边的商店一应俱全,我和斯潘塞扮做情侣开了一间房。

是的,我的女装还没脱下来。

旅馆的收银员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刚开始一直盯着我们看,就在我觉得是不是伯恩的敌人发现了我和斯潘塞的身份然后也散布了我们的通缉令,而这个营业员也许看出来我们身份的时候。

他居然脸红了!

他居然敢脸红!

还十分羞涩的结结巴巴说:“小姐,这是你的房卡。”

明明是斯潘塞办的入主手续,但是显然收银小哥已经全程无视掉了身为我‘男友’的斯潘塞。

即使咬牙切齿,但是我依旧扯起了一抹微笑,表达了谢意。

斯潘塞动作迅速的抢过了房卡,还瞪了收银小哥一眼,完全本色出演吃醋男友。

虽然我的声音如果矫揉造作一下,冒充沙哑的女声没问题,可是实在玩不来那么娘的动作,所以全程我都扮演了什么叫做矜持的‘淑女’,没有开口说一个字。

直到进了客房,我把门一关,双手抱胸,十分有威慑力的盯着放包的斯潘塞。

斯潘塞知道我在气什么,他放好了包,说:“诺曼,你穿女装其实挺适合的,不不不,我不是说我喜欢看你穿女装,我只是说,你的相貌偏向于秀丽,骨架高挑但是很细,声音中性,而且,而且,”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眼睛很好看,就像碧色宝石一般清澈透亮,别人看到你的眼睛,绝对不会去怀疑你的性别。”

在半途化妆的时候没有镜子,毕竟我们三个男人在这方面不会面面俱到什么都能想到。所以,是斯潘塞和伯恩动手替我上的妆。

说实话我原本以为凭这两个人的本事,所谓的上妆也就是随便涂一点化妆品。毕竟,遮住原本的相貌最重要,好不好看那都是次要的。

后来斯潘塞说好看,我也没想太多,就觉得他是在嘲笑我……嗯,虽然先前因为耻度太高,我有些迁怒斯潘塞,但是,但是其实我自己也很好奇换了女装的自己到底长什么样= =!

这绝对不是变态,好奇而已。

所以听着斯潘塞堪比‘表白’的夸赞,我十分狐疑的走到了房间里的更衣镜前面,瞄了两眼。

黑长的大波浪卷发,灰色带毛领的大衣遮住了并不存在的胸,因为在车里睡了一觉,唇上的口红有些掉色,不过并没有晕开,碧色的眼睛被上了一些深色的眼线,让我的轮廓更偏向于日耳曼人。

我眨眨眼,镜子里的性感又带着某种冷淡高傲风的美人也眨眨眼。

QAQ,是挺好看的。(作者菌:这就叫做女装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但是即使把我打扮的好看了,这也不能抹杀掉斯潘塞这个家伙胡乱打主意的事情。毕竟,所有的道具和相关化妆品,可都是这个家伙买的,谁知道他平时小脑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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