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自欺(2 / 2)
陆宛拆了外面的塑料包装,起身到门厅拿包里的钱夹,认认真真把灵符放进钱夹里。新钱夹才用了一个月,奢靡的味道依然存在,这是母亲的新男友送她的见面礼,和她背的包一个牌子,不知道是用心了还是凑巧。这让她突然又想起唐锋上回送的礼,和她背的这款包一模一样,她十分后悔怎么就先奖励自己去买了,还不如享受嗟来之食,不过她也没婉拒,不都说奢侈品牌实际都性价比不高么?等她背坏了还能有新的背。
而且因为这件事,她也算摸了摸唐锋的家底。本来想着人家挣钱也不容易,反正小票也保留着,这包也万把块钱,既然她有了便不能要,退了也算省钱,他的心意日月可鉴便好。但言辞恳切为人家着想之后,人家却不依,不仅包给她,转月又送了她一条项链。要不是这时间到底也是隔了一个月,否则她都有种被包养的感觉。
但陆宛也确信,或许医生是有不赚钱的,但唐锋是赚钱的,虽然房子是要还房贷的,但车子是全款的,按郑祺的话说,这是她妈最喜欢的金龟婿。唐锋有百般好,这谁都不可否认,陆宛也是,可他们就这样相处了两年,她却越发觉得,自己两年前的选择是对的。
如何能与如此优秀的异性保持持续性的关系,唯一解答就是不谈恋爱。
“你就自欺欺人吧,你就装吧。”
男人走了以后,闺蜜来续摊,庆祝她又完成一个case,收获丰厚的奖金和老板钦赐的半个月带薪年假,因此,郑祺特地在隔天出发去北京之前先找闺蜜庆祝,按郑祺的话说,陆陆,我的心日月可表,男人如衣服,闺蜜如手足。不过闺蜜开了香槟喝到微醺后,就又开始指责她的不负责任,仿佛唐锋是她舍不得扔的衣服,陆宛是她前天买的虎皮鸡爪。嗯,郑祺不爱吃虎皮鸡爪,她觉得五香的更好吃。
“你是不是跟谁下了赌注了,只要我和唐锋谈恋爱,你就能拿一百万?”
陆宛举着香槟杯小口喝,顺便在手机上再设定十个闹钟,避免明天起不来耽误了早八的课。
“姐,醒醒,鸡鸣寺,求姻缘,他送你工作顺利,也是求姻缘,好么?”
“他哪儿知道啊?”陆宛立刻就反驳,觉得男人最不在意的就是这些什么寺庙的用处,而且本就是去旅游的,顺便而已,可旅游应该也会有介绍吧,那介绍的人会说么?陆宛心里也突然有了嘀咕,嘴上也忍不住说一句,“他应该不知道吧?”
还要顺便再加上一句:“拜托,自欺欺人他也有份好么?”
喜欢可以热烈,比如摆一圈蜡烛站在里面弹吉他,在宿舍楼下大声喊能不能在一起。喜欢也可以藏在细枝末节中,比如她喜欢葱姜蒜炝锅但不希望菜里有,所以每回盛菜唐锋都会挑出来。她从没有要求过,也没有明说过,全靠他观察。炮友除了观察床上的反应,还有义务观察对方吃得好不好么?陆宛当然知道,他的喜欢有多美好。
当然,她也知道她自己的。
习惯他烧的菜,对母亲菜色稍甜便提起意见,可曾经分明她吃得还算满意。习惯他迭衣服的方式,收他晾在她家的衣服时,有样学样迭好放进专门辟了一块给他放东西的地方,而后来她迭自己的衣服也和他的方式一致。习惯他的卫生习惯,几次看他洗手,便在一回在网上下订单的时候顺便买了医院同款的洗手液,还在门厅放了消毒凝胶。
承认喜欢陆宛是别扭的,但承认习惯,其实无需她承认。
而习惯就是一种喜欢。
“你就不怕他有一天不装了么?人家找到真爱了。”
郑祺觉得陆宛油盐不进,索性换个方式激她。
“再说吧。”
不知道是酒醉还是人自醉,陆宛捧着喝完的杯子在沙发上睡着,睡着前留下三个字。许是沙发太小睡窝着了,陆宛在梦里梦到了她去参加婚礼,这回新郎是唐锋,新娘不是她,她也不认识,在司仪介绍的时候才知道也是医院的医生,相识于一场相亲。陆宛在梦里衷心祝福,敬完酒顺带把这桌的白酒喝了半瓶,喝着喝着酒杯变成了家里那盏一直不用的碗。那碗她不喜欢,便利店刚好搞活动,满100-8,她便刚好凑了那个碗,本来打碎了挺好,没想到唐锋又买了回来。
但在梦里,她拿着那碗喝得开心,喝得喜极而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