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1节(2 / 2)
你们当初做得出在唐财主病重的时候把人抬到下人房任他自生自灭的事,做得出监守自盗的事,现在就得承受这样做带来的后果。
哼,这也是唐仙师仁慈,仅仅赶你们出去,让你们还钱,要是换了别的仙师,你敢这样对待仙师的家属,根本不跟你们说道理,直接要了你们的狗命,连一个传宗接代的子孙都不会留下。”
村长这样一说,众人这才想起唐南晞仙师的身份。
可不是么?仙师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谁耐烦跟你这样说道理?
这唐南春的姐姐虽然是仙师,却这样心平气和地跟他们讲道理。不讲道理,胡搅蛮缠的反而是唐老爷和唐老太,这是欺负人家好说话吧?
众人也纷纷劝唐代晖一家人,让他们不要再妄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这房子是人家的,人家要赶你们走,那是天经地义。更别说,你还苛刻了人家的家属。
真惹恼了人,不说杀人,将他们打一顿再发卖却是有可能的。
唐代晖似乎这才想起唐南晞仙师的身份,心中暗恨自己婆娘坏事,诚恳地向唐南晞和唐南春认错,并表示一定要好好算一下帐,把家里的所有财产都给拢起来算算帐,镇上的房子也交给唐南晞,欠下的钱财,也都会写下欠条,让子孙们后代以后慢慢还。
还解释说,他们全家是真的服气了,会暂时寄住在亲戚家,不敢再肖想唐南晞家的房子。
唐南晞想到当年的唐春树终究照顾过父母几年,而对唐南春也仅仅是把他抬到下人房之后不闻不问,并没有做过更过份的事,因此,也并没有赶尽杀绝。
至于他们用掉的钱,欠下的帐,她也没有要求他们马上还,也还不出来,而是让村长把帐记下来,让他们永远记住,欠唐家二房这么一笔钱。
而且,她还把这笔欠帐捐给了村里,也就是说,以后唐代晖一家还回来的钱,就属于村里的公共着资金,用于村里的福利事业。
这样,唐代晖欠的就不是唐南晞的钱,而是欠村里的钱了,他就算想想赖也赖不掉!
唐代晖每每看到欠债,想到唐南晞最开始也不过是要将他们一家赶出去,并没有让他们还钱,正是因为他们夫妇闹起来,才造成这样的后果,心中就后悔难当,当初,为什么要闹呢?
说到底还是他贪心了。
第4567章 有仇要报有恩更要报上
唐代晖想着,如果他没有默许唐老太去闹,他们家现在最多是没钱,却不会欠债。
说到底,是他们心大了,想要占人家业,还苛刻主人,这家业占不到了,又感觉不甘心,见唐南晞不象别的仙师可怕,便想着闹上一闹,兴许就能闹得维持原状,让他们继续住在大房子里,管着那三百五十亩田地,继续过着整个村里人都羡慕嫉妒的好日子,让整个村子的人都巴结着他。
却不想,这一切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这一闹,不但闹得自己一家在村里失了面子,连里子都失去了。
人啊,还真是不能贪心,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除非人家主动给!这不一贪心,就容易万劫不复了。
入奢容易入俭难,他们一大家子人过惯了好日子,习惯了不用劳作每到年底就有大把银子进口袋,习惯了住着漂亮的大房子,吃好的穿好的,这一下没了大房子住,要辛苦劳作才能有饭吃,还不知道能不能适应呢。
而且,他们一家子这一辈子都不能有钱,因为还欠着村里巨额债务,有点钱就必须先还钱,有全村人监督着,他们敢不还吗?
以前,因为他手中把着唐家田地,大家都怕他会在田地租赁时给他们穿小鞋,都对他恭恭敬敬,以后,他们还会对他一家好吗?恐怕不欺负他们家人都算是好的了。
所以,他们一家的苦日子还在后头呢。
这个唐南晞,虽然没有杀人,但是,这一着,可比杀了他们更让他们难受啊!
这才是她对他们一家最大的报复吧?
唐南晞的房子最后还是卖给了村长。村里人也不是有人嫉妒,但唐南晞很公开地说,之所以这么便宜把房子卖给村长,是感谢村长在唐代晖对她弟弟不管不顾之时,给予了公道。
惩罚了唐代晖一家,报答了村长,唐南晞又看向秀嫂。
有仇要报,有恩更要报,她要怎么才能报答秀嫂对弟弟的恩情呢?
她悄然入侵秀嫂的头脑,想要知道她的想法和**。
她发现,秀嫂居然是唐家的赁户,她家里很穷,基本没有田地,全靠着租赁唐家的田地过日子。
可以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有自己的田地。
其实,作为一个农民,谁不想有自己的田地呢?
她很快就作出了决定。
她看着秀嫂说:“在这里,我要感谢秀嫂在我弟弟病中照顾他,所以,我决定,将秀嫂租赁的田地,全部免费送给她,这也是我们姐弟对秀嫂的报答。”
秀嫂懵了,因为,她家租赁了唐家三十亩的田,其中包括上等田十五亩,中等田十亩,下等田五亩。
可现在,这些田全部都送给她了?
田地都是非常珍贵的产业,按市场价,上等田可是能卖到二十块银币,中等田是十六块,下等田,是十二块。
按照这个市场价,这三十亩田地就价值520块银币!
她只是在唐财主病中照顾了他几天,居然就得到这么丰厚的回报?
她张大着嘴巴看着唐南晞:“我,我们家可是租赁了你家三十亩田地。”
唐南晞皱了皱眉头:“才三十亩啊,有点少。”
第4568章 有仇要报有恩更要报下
秀嫂以为唐南晞说的是她姓田地少,连忙摇手说:“不不不,这太多了,我不能要,这报答太重了。唐财主以前救过我,我不过是报答他的救命之恩而已,这三十亩田,我不能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