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2)
“他还活着吗?”
巩清记得?想当年他的二弟?也就是巩六的亲爹巩澍?在小佛堂里罚跪三天,是被抬出来的,太医说巩澍的双腿差点废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巩澍在边关立下战功时,巩清还有些后怕,若是那次把二弟的双腿给跪废了,朝廷就少了一位镇守边关的大将军了。
阿宝不敢说了,他能说老夫人每天都派一位擅长按摩推拿的婆子到小佛堂里去吗?
不能说,老夫人说了,如果他敢告诉侯爷,这辈子都别想娶采菊当媳妇了。采菊是老夫人身边的大丫鬟,他从八岁就想娶采菊,已经想了十年了。
阿宝一脸悲痛:“六少爷应该还活着吧,小的昨天看到大厨房的王婆子去小佛堂送饭了,送的是玉米面粥和腌白菜。”
既然是在小佛堂里罚脆,那当然不能吃荤腥,吃腌白菜都不能放香油。
巩清点点头,活着就行。
“你先回府,让他到书房里等着我。”巩清神情严肃,那个臭小子若是敢不知道华大小姐易容的事,那就索性在小佛堂里过年吧。
到了傍晚时分,京城里还不知道沈四公子抬着尸体逛大街的人,估计也没有几个了。
对,这事传来传去,已经变成沈四公子亲自抬着尸体在大街上溜达了。
而且溜达了三个时辰,吓晕了十八个老太太,吓哭了一百个小孩子,有个怀胎十月的孕妇只看了一眼,那肚子就瘪下去了,硬生生把要出世的孩子给吓回去了。
那么问题来了,沈四公子为何要抬着尸体逛街?
你别问,问就是爱好,贵公子的独特爱好,你不懂。
那么问题又来了,沈四公子把尸体抬去哪里了?
你别问,问就是抬回家了,贵公子就喜欢抱着尸体睡觉,这也是爱好,你不懂。
在街上打听消息的史丙都要糊涂了,一个时辰之前,街上人明明都是说沈四公子把尸体抬进了衙门啊,怎么他从茶馆里喝了一碗热茶出来,街上的风向就变了呢,竟然已经上升到沈四公子的独特爱好上面了。
而这时,那位有独特爱好的沈四公子,正在验尸房里。
这五具尸体被从乱葬岗挖出来后,骆仵作便在那家客栈里验过尸了,死因都已查明。
但凡自己验过的尸体,骆仵作都会记忆深刻,因此,这五具尸体抬进来时,骆仵作还向他们打了招呼:“你们来了?今天天冷,没冻着吧?”
平安缩缩脖子,他怎么觉得有冷风只往他脖子后面钻呢。
“骆仵作,你来看。”
沈逍不知何时,已经用块雪白的大棉帕子遮住了口鼻,他隔着帕子,对平安说道:“把这些尸体全都翻过来。”
平安快要哭出来了,四公子啊,您是看在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份上,才让我干这活儿的吧。
五具尸体被翻转过来,露出后背,骆仵作只看了一眼,就皱起眉头,他走上前去,恨不能把贴着尸体看个仔细。
因为在这五具尸体的后腰上,全都出现了一个刺青,以前没有的刺青。
刺青的图案是一只鸟,一只怪鸟,翅膀上长着利爪的鸟。
且,虽说是刺青,但这图案却不是青色的,而是红色,暗红色。
“没有,绝对没有,那天我验尸的时候,这刺青绝对没有!”
骆仵作的声音里是掩不住的兴奋,那张白白胖胖的圆脸,因为兴奋而冒出细密的汗珠,像是蒸熟后忘了掀盖的大馒头。
第二九五章 原来是这样
“嗯,的确没有,今天我让人搬尸体时才发现的。”
沈逍并没有被骆仵作的兴奋所感染,他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就像一块毫无人性的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验过这么多具尸体,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古书之中也没有记载,这世上竟有如此奇事,死后多日,刺青方可显现。”
骆仵作的声音都有些嘶哑了,平安看得心惊肉跳,骆仵作你高兴个啥啊?
“因为这是我让人画上的。”沈逍的口气平静得像是在说,你知道你家后墙上那只小王八是谁画的吗?就是熊孩子我啊。
“你你画的?”骆仵作的脸垮下来了,他就没见过这么欠揍的小孩,“你画这个做什么?不对啊,这也不像是画上去的,这分明是刺青啊。”
“这个不难,我有一种颜料,画在人身上就会有刺青的效果,骆仵作,你要试试吗?”
最后一句话,沈逍只是顺嘴一说,他虽然一本正经,可毕竟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少年,他几乎不会与人开玩笑,他开玩笑就是这样。
可是这个玩笑显然用错地方了,若是别人,一定会摆着手说“不用不用”,可是骆仵作是什么人,那是真真正正能与尸同眠的人。
“好啊,那颜料你带在身上了吗?快给我画上看看。”
骆仵作撸起袖子,露出半截雪白圆润的手臂。
沈逍嫌弃地看一眼那截白胳膊,面对臭气四溢的五具尸体,他竟然从骆仵作的胳膊上闻到了油哈喇的味道。
平安用根小木棍醮着颜料在骆仵作的胳膊上画了一条小虫子。
待到小虫子干透,平安就听到了骆仵作的惊呼声。
果然,这个刚刚画上去的图案,看上去就像是陈年老刺青。
“真是神奇,世上竟有如此神奇的东西。”
平安学着自家四公子,面无表情地藐视着高兴得像村头傻小子似的骆仵作。
就这?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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