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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着投掷向等待着回答的那个人。

“我以前不相信会有人喜欢我的。”我说,“我十几岁的时候像一只小土狗,惨兮兮的,又自卑,又胆小。那时候我以为自己根本不值得喜欢,看到别人谈恋爱,我羡慕嫉妒得心里能拧出水来。”

斯内普握住我的手,我把脚丫子从被子里蹬出来,心满意足地继续讲:“我啊,我的爸妈都很凶。他们爱我,但都不知道该怎么爱人。他们不怎么给我零花钱,也不教我打扮,不教我怎么交朋友,不教我怎么为人处世。他们只让我学习,学习,成绩不好了就骂我,有时候骂着骂着他们又会开始互相骂,我小时候胆子非常小,他们骂我的时候我不敢说话,连逃走都不敢,经常僵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他们让我滚回房间。”

“我的同学有的很漂亮,有的很有才华,有的很聪明成绩好,有的很有钱,有的很会玩。我什么都没有,我土土的,笨笨的,不配被人喜欢。我只能努力学着怎么讨别人开心,学着摇尾巴,跟在那些光鲜亮丽的同学身后,希望他们能多看我一眼。但是他们怎么看得上我呢?我被当做小跟班,被嘲笑,被排挤,在小组作业的时候惊慌不安,生怕自己变成被挑剩下的那个人。就算明知道他们瞧不起我,还是要努力凑上去对他们笑。好卑微,好可怜,我自己都知道自己很可怜,但又害怕真的孤零零的一个人。”

“好羡慕啊,好嫉妒啊,好想成为被人喜欢的人啊。我的青春真是湿漉漉的。我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的,不知道出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每一天每一天,我只能让自己不去多想。”

我仰面看着斯内普的下巴,看到了一点冒尖的胡茬。

“后来,我长大了一点。我不想再当一个受气包了。换了学校之后,我像是变了一个人,我不能忍受别人对我哪怕一丝的冒犯,我不再去讨好别人,我发现孤零零的一个人也很好。我变得很凶,我开始学习怎么反击,学习怎么让别人痛苦,我发现我其实很轻松就能洞彻人心,因为我从小就在揣摩父母的心思,思考该怎么讨好别人,所以我毫不费力地就能让别人开心,也能让别人难受。我很快就变成了别人眼里不能惹的人,再没有人能够欺负我,我长出了獠牙和尖爪,我终于可以保护自己了。”

“可还是没有人喜欢我。”

我微微叹了口气:“伤害别人的时候,我其实也很难过。我发现我还是更喜欢做一个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人。我喜欢笑,喜欢帮忙,想让别人需要我。成年之后,我理解了这个世界运行的规则,我意识到我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我不需要讨好别人,也不需要离群索居,我只需要做我自己,想要去帮助他人就去帮助他人,想要亲近什么人那就去释放善意,想要笑那就笑,想生气那就生气,觉得被冒犯了就直接说出口。”

“某一天开始,我发现,做我自己就会被喜欢。”

说到这里,我笑了:“我好高兴啊。所以,你就算不说为什么喜欢我也没关系,因为我是可以被喜欢的。”

“你也不必再思考为什么我能理解你这件事。原因很简单,我曾经就是你啊。只是我没你那么厉害,我没能继续用坚硬和强大武装自己,我的凶都是虚张声势,所以我真的好崇拜你!最后我还是选择像最开始那样做一只小土狗,笨笨的,脏脏的,每天傻乐,可我不再去强迫自己对所有人摇尾巴了,我的尾巴只为了我的心意摇摆。只在看到你的时候,我才会摇摇我的尾巴,因为我喜欢你。”

我的脸和身体都滚烫,我自己都感觉到了不对劲。嗓子依旧很疼,说了这么多话之后,我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然后难受得把脸又埋进斯内普的胸膛。

“我好像发烧了。”我嘟囔,“刚才不该亲你的,会传染。”

斯内普埋了下来。他俯身抱住我,圈住我的身体,轻轻地吻我的耳朵,吻我的额头。

“睡吧。”他轻声说,“醒来之后你就会好的。”

我枕在他的怀里,闭上眼睛。

“要是我一直想不起来,你还会喜欢我吗?”我悄声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会。”他说,发丝垂在我的脸庞,痒痒的,“只要你还是你自己,我就会喜欢你。无论你是不是叫伊芙琳·克劳奇,我都不会变。”

嗯,真好听,我喜欢他说的话。我安心地侧过头,稍微翻了一下身,在烛光摇曳中放缓了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

小土狗爆改金边牧!

隔壁《在你手中转动》回来啦!小齐在8月3日早上按时8点58分05秒完成了31篇魔药论文,得到了斯内普教授的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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