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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来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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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书没想太多,她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如早些回去买菜做饭,也能早点回医院。她把脏衣服带回去,准备洗洗。林含璋那天身上的衣服贴身的被捅坏了,外面的羽绒服也沾了血。她预备把那件羊绒衫和羽绒服先送去干洗,再把羊绒衫送到修拉链的地方补补,那么好的衣服,还是新的,扔掉有些可惜。

更何况她还有一件差不多同样款式的,应该是他同时买的,歌唱比赛那天是她第一回穿,他那件应该也一样。

她很喜欢看他穿那件衣服,他那天在舞台上,她的眼睛一直都在他身上,甚至后来他隐入黑暗,她也盯着他消失的地方看,直到他再次出现。

舍不得扔掉这件衣服,反正可以补,他要是不愿意穿,那就送给她吧。

她回到家,去菜市场。大型菜市场旁边有洗衣店,她把衣服送去洗了,又买了菜。做完饭都快十点半了,然后她装好,又快步跑到地铁站去医院。

到了医院都快十一点半了,新买的保温桶很好用,汤还是滚烫的,她给林含璋盛了一碗莲藕排骨汤。排骨她已经把骨头抽掉,里面的调味料也被过滤出来,不用吐骨头也不用担心吃到葱姜。骨头她选的是小排,足足买了四斤,赔上新鲜的莲藕,一打开盖子就香气扑鼻。

叁四分钟之后,稍微凉一点,她给他递上惯用的汤勺。她自己吃的那碗莲藕比较多,非常清甜可口,又又有排骨的肉香,吃起来好满足。

除了排骨汤,她还做了生菜鸡腿卷,这道菜冷吃热吃都好吃,她刚取出来,准备递给他筷子时,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你怎么在这?”

林含璋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可怕。门也没敲就推门而入打扮时髦的瘦高中年女性头发还是黑的,烫的是时下最流行的羊毛卷,穿着墨绿色羊绒大衣,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她脚踩中跟皮鞋,手上拎的香奈儿包和脖子上的围巾一个颜色。她和林含璋长得有些像,但是五官差之毫厘,气质谬之千里,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美貌,像是一个全方位裂化的女版。但是她毕竟还是保养得很好的,依旧美丽的中年女人。

这位风韵犹存的女人,就是林含璋的母亲,也是她的养母,她的户口应该还挂在她的名下。

林信书一下子站起来,感觉自己好像做了天大的坏事被人当场逮住,她的嘴唇不停发抖,她嗫嚅了一会,只能说出:“阿姨好。”

自从见过亲身父母之后,她再也无法假装是林含璋的姐姐,更无法把自己当成他父母的养女,他们原本也不是这样的关系,叫爸爸叫妈妈本来也和过家家一样,没有一个人认真。

美丽的女人留着柳叶眉,细细的眉毛这两年又流行起来,她也很配细眉,就是显得面色不善,气质凌厉中带着凶狠。

林信书其实一直都知道她不是什么温柔的母亲,她没有耐性,只是自持身份懒得大呼小叫罢了。她有点怕林含璋的母亲的,尤其是她偶尔和她亲近的时候,总觉得不自在。

林含璋的母亲的名字也很好听,叫李清柔,就是她真的一点也不柔。她看都不看坐在病床上的儿子,反倒盯着林信书,眼睛里淬毒,“你怎么在这?”

林含璋把床上的桌子收回去,那碗菜放到靠墙的桌子上,面容冷峻,回答她:“信书是来照顾我的,有问题吗?你来做什么?”

李清柔指着林信书的鼻子:“她照顾你?你是没钱请护工吗?我怕她照顾照顾着又照顾到你床上了,再弄一个孩子出来。”

林含璋毫不退让,“那又怎么样?我愿意跟她生孩子,我以后就要跟她结婚生子,有什么问题吗?”

李清柔上前要扇他,林信书赶紧抢上前抱住他的头,“阿姨,他受伤了,他肚子上被刀捅了一个大洞,今天伤口还在出血,你别打他了。”

那一巴掌到底没落下去,李清柔把他放在床头的那盘菜拂落,八个生菜鸡腿卷连同汤汁都洒落在地,盘子也应声而碎,一片狼藉。

林含璋在她的胸口,嘴巴还是不停:“你要是过来发疯的就赶紧滚,否则我叫保安了!”

吓得林信书把他抱得更紧,轻轻拍他的手,让他别说话。

和你妈有什么好吵的呢,她毕竟是来看你的。

林信书看李清柔不再动气,放开怀里的男人。又跑出去给李清柔借了一把椅子,拿扫把拖把将地面打扫干净,然后就静静坐在床上,一句话也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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