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节(2 / 2)
没意思。
果然还是实验数据有意思些。
我逗着怀里的小胖子。
“吃、吃……”之之小朋友指着桌子上的小兔子造型的点心,口水都流到我的衣服上了。
我给他拿了一个,结果小家伙还没吃两口呢,被大姐夫发现了。
“苏小胖!”大姐夫瞪着我,“不许给他喂点心了!”
我还没说话呢,沈奶奶就敲了他一下,“你干什么呢,之之吃个点心怎么了?”
“妈!”大姐夫气极,“医生都说要控制之之饮食了,他超重了!”
“重什么重,长大就抽条了。”沈奶奶瞪了他一眼,“你不许说话。”
这就是隔辈亲。
有一说一,怀里的小胖子确实挺重的,我抱了这么会儿手臂都发酸了。
不过,看见大姐夫吃瘪,我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当然,我不能表现出来。
否则挨揍的就是我了。
我绷着脸,当着大姐夫的面拿走了之之小朋友啃了三分之一的小兔子点心。
他满意地给了我一个眼神。
只是他转过身陪着大姐姐应付打招呼的客人时,我立马换了个新的小兔子给之之。
“之之,刚刚那个是绿豆味的,这个是牛奶味的,更好吃。”
“吃,吃……”之之小朋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真可爱啊!
我偷偷地掐了一把他肉肉的脸蛋,手感绝佳。
为了防止大姐夫转过头看见我在投食,我抱着之之小胖子去了别的桌,这样他就看不到了。
“之之,舅舅当科学家好不好?”我问小家伙。
小家伙嘴里塞满了点心,腮帮子鼓鼓的,含糊不清地说了些什么。
我当他是夸我。
高兴地抱着他又去转别的桌了。
一圈下来,小胖子被我喂饱了,肚子鼓鼓的。
我乐极生悲。
被大姐夫发现了。
第二天我就被大姐夫从床上挖了起来,去了他家的训练室。
再然后的事就不说了。
太丢脸。
反正我在沈家住了足足一个星期……
第570章 恋恋不忘,未必有回响
我一直都知道,修哥哥不喜欢自己。
我还记得七岁那年爸爸因为举报对手违法乱纪而被仇家追杀,妈妈在暴雨天里开着车带我逃命,可是最终还是被坏人追上了。
那一刻,我以为自己会死。
直到……
沈彦修出现了,将狼狈的我抱了起来。
从那时起,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
她梦见沈彦修于火光中走来,宛若神明。
他是我的救赎。
我在沈家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大半年,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等着修哥哥放学回家。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叫沈彦庭的臭小孩就更完美了。
沈彦庭是修哥哥的亲弟弟,和我差不多大,一副拽上天的样子,谁也不服气,我烦死他了。
可看在修哥哥的面子上,我还要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就勉为其难跟着他玩。
我在沈家一住就是大半年,直到父母在港城那边都安排妥当后,将我接走了。
我为此大闹了一场,直到父母同意我每年暑假都送她去沈家住,这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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