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 / 2)
当然,如果你能平步青云,成为可用之才,又另当别论。
这户部主事乃当朝右相王道济的门生和下属,既由他经管捐官一事,换而言之,种苏如今也算王相一派了。
捐官之制毕竟不甚光彩,哪怕当初无可奈何利用它时,亦不能坦荡公之于众,一向不大能见光。这样的事,自然不能让皇帝沾手,君臣之间久而久之形成默契,此事由官员去办,皇帝一般不经手,不过问,更几乎不怎么干涉。
大康的捐官之事向来由世族大家王家掌控,延绵至今。
种苏不管这些事,也不必管这些事,毕竟党派之争轮不到他们这些小兵小卒关心,万一日后分出胜负,大的好处轮不到他们,也不至于累及性命。
老老实实苟完这两年便罢。
“这便完了?”
“嗯。”
“那,回去?”
种苏与桑桑出得门来,预备打道回府,却在门口得知了一件令她扼腕痛惜的事。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没骗我吧。”
主事府门口,一年轻男子坐在树下,抬袖擦泪,手中拿着他的名帖。
“我骗你做甚,这又不是什么好事。若非家中有事,我怎可能愿意回捐!”
种苏简直天打五雷轰。
所谓回捐,最开始为避免有些人万一买官后又反悔而制定出的一条策略:反悔了,不想买了,可以,拿当初交易的双倍金额再买回去。这便是所谓的回捐,毕竟这不是菜市场,任你想买便买,想退便退。
后来捐官大肆虐行之时,出现了竞价恶性竞争,昏君和昏官们为敛财不择手段,已经卖出去的官位,因出现更高价,便逼迫低价者放弃,更让其以双倍或数倍价格回捐回去,方可放其自|由|身……一时间弄的怨声载道,官场混乱不堪。
后来得到治理,得以改善,但这一回捐制度却还是存在的。
种瑞离家出逃后,种父第一时间便去打听过如今是否可以回捐,却被告知不能。
然而种苏刚刚从这年轻人口中方知,其实是可以的。只要在科举会试张榜之前,递交名帖,表明心意,交上双倍金额,便可回捐。
这年轻人便是如此,因家中突发急事,不得已回捐,今日方有时间来拿回自己的名帖。
可恶!
种苏一想便明白了,当初种父得到的消息并不准确,对方肯定怕麻烦,不愿向上禀告,毕竟回捐他并不能得到好处。
而她上京后,这段时间也是有机会回捐的,却因先入为主,理所当然的以为一切已成定局,以致错失了这最后的机会。
种苏想起,她租赁的那小院,原租户名叫贾真的,桑桑曾听邻人说过一句,貌似是个刚上京,预备入职的,后来有事突然离京了。这么一想,极有可能就也是个回捐的,否则怎么可能说走便走。
等等,录州偏远,种家得不到最准确的消息便也罢了,裘家在京为官,为何当初也无提醒?
对此裘进之的回答是:
“还有回捐这种事?不是早被禁止了吗?”
裘进之比种苏还要茫然,还要痛惜:“我不知道啊,从未听说过。租赁之事由下人一手操办,我哪知道那么清楚……早知便让你回捐了,反正你家有钱,省得我跟着提心吊胆的。”
种苏无语凝噎,然而想来也怪不得裘进之,大概这种事向来不会大肆宣扬声张,只有内部人员方真正知道最新消息。
也怪自己不够细心……不,也怪不得自己,谁能仅凭只言片语想到那么多。
若能回捐……
哎,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晚了晚了一切都晚了。
事到如今,再如何惋惜,后悔都无济于事,算了算了,干脆别想了。
或许一切都是上天注定,注定种苏要来长安一趟,注定她生命中必有这段经历。
想一想,这一趟目前为止似乎也没什么不好,见过许多从前不曾见过的风景以及沿途各地不同的风俗人情。虽在长安出了点意外,却也领略到了长安的繁华璀璨,更结识了燕回这个脾性相投的好友。
想到这里,种苏的心情复又好起来。
无力改变的事,便当成上天的馈赠吧,至于最终结果走向何方,便尽人事听天命,过好当下,其余皆随它去吧。
种苏一向心胸开阔,想的开,郁闷了半日,便决定不再想。
认过门庭后,接下来便是等殿试结束,与新科进士们一同入朝,各居其位,正式就职,各做其事。
这段时间里,便该读读书,练练字,收收心了。
恰逢这几日天气突变,一连几日小雨,绵绵不停歇,种苏便不大出门,只待在家中,读书,写字,做入职的相关准备。
当然,即便宅在家中,也是有许多乐趣的。
譬如跟小西施玩耍,雨停时便在院中清理小池塘,撒上些花种,喂养些小鱼,做小西施的预备口粮。
再譬如,燕回的信来了。
【贾真友启:
上回复信,寥寥二字,只因当时忙碌,仓促下笔,并无嫌你打扰之意,勿多想。
讳症已愈,身体无碍,一切安好,勿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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