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方瑾儒手足发冷地转过身,一(1 / 2)
闵祁山一掷万金,穷奢极侈地筹备婚礼。
闵夫人与殷家的反抗对他而言就是蜉蝣撼大树,完全可以略去不计。闵西廷则根本没有参与任何抗争,他那时候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别说是区区一个闵家,就算将整个天下都捧到他面前,也不能让他稍微动容。
至于闵夫人所谓的仗恃对闵祁山来说更是不值一提。他是只有一个儿子,不过那是他纵容默许下的结果。他是个身体健康,体格强壮的男人。闵夫人体质孱弱,生闵西廷时伤了根本,无法再受孕。然而闵祁山在外面那些能凑成一个连的情妇里怀过孕的不在少数。闵祁山对闵夫人私下的小动作了若指掌,不过是冷眼旁观,不加干涉而已。闵夫人的行为要定罪的话也可大可小,往大了说,那就是残害闵家的血脉,让闵氏这一代子嗣凋零;往小了说,几个情妇床伴肚子里卑微的贱种而已,流就流了,无伤大雅。闵西廷从一个继承人的角度去看,可圈可点,没有什么让他不满的地方,名门正妻所出的嫡长子,让他一枝独秀亦无不可。然而却不代表是非他不可。闵祁山今年尚不满四十,就算再要生出十个八个也不是问题。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生不出来又如何呢?闵祁山的江山本来就是弑父杀弟篡位而来,他是个离经背道的外室之子,原也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既然闵家被他抢到手那就是他的私有物,又在他手中发扬光大——闵城原本叫颖城,在他掌控整个炎国东南部后,直接姓了闵。
那么如今他就算要把这个锦绣江山败了毁了来博他的心头肉一笑,也不过在他一念之间而已。
这场婚事无论怎么看都是十拿九稳、势在必行的。方瑾儒却在下聘当天反悔了。她没有经过任何痛苦的挣扎或是长久的深思熟虑,她的决定才是名副其实的一念起。
她望着那些穷工极巧、价值连城的聘礼,突然感到无比荒谬可笑。自己被恶犬咬了一口,难道往后的人生都要跟一头畜生过日子么?所以她悔婚了——从理论而言,也算不得是反悔,她从头到尾都没有对闵祁山作出过任何的要求和允诺,至于闵祁山为博美人一笑,是挥金如土、抛妻弃子还是烽火戏诸侯,都是他个人的决定,方瑾儒完全可以置身事外。
“今日是簪毁,如果还敢再上门,下回就是人亡。我方瑾儒出身清白之家,自小知书识礼,从来规行矩步,光明磊落,绝不会做出夺人丈夫之事,更不愿委身于抛妻弃子之人。”
据回来的仆人讲述,那根玉簪子一划而下,雪嫩的皮肤,澄莹的肌肉,惨白的骨头,赤艳的鲜血,这样极端的血腥恐怖却呈现出一种残忍而绚烂的极致美丽,让在场所有人即便骨髓发寒亦无法将视线移开半寸。那位年方十八,花容月貌,翰墨世家以琴棋书画、靡衣玉食教养出来的弱质小姐连眼皮也没眨一眨,面不改色地说出了那番几乎是玉石俱焚的话。
方瑾儒在说出这番大义凛然,震惊了整个闵城上流社会的话时,其实怀有极大的恶意。她开始是被设计被伤害了不假,然而后来的所作所为实在算不得是规行矩步,光明磊落。她的确是要夺人丈夫,要让那禽兽不如的男人抛弃发妻,如今她不高兴,改变了主意,也要让知情的叁人有苦说不出。
闵祁山当晚亲自去方宅找方瑾儒。方瑾儒连一点润色都没有,把那个极具侮辱性的理由直截了当地告诉了闵祁山,最后添上两句:“此事是我一个人做下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看在我到底陪你上过几次床的份上,请不要为难我的家人罢。”她在说出这些伤人至深的话时,语气甜蜜得犹如情人之间的呢喃,笑容粲然若春晓之花,美得就像九天之上的仙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爱她的男人送下地狱。
闵祁山并没有动怒,只是出神地盯着她稚气未脱的小脸。
过刚易折。以往的几个月里,俩人在一起时,无论他怎么温柔,怎么耐心地挑逗她,哄着她宠着她,都无补于事,她其实都是害怕的,那种恐惧几乎是由灵魂深处直接衍生出来,控制着她全部的心神,让这样一个心比天高的女子每次被他占有时都不能自抑地浑身惴栗,屈辱而不甘地低声沥泣。这是她第一次这样澹然自若地对自己笑,悠长的眼线微弯,冶艳的檀唇上翘,笑得这样动人,这样孩子气,眸子里却饱含着生无可恋的悲伤和任人宰割的绝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