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见钟情(1 / 2)
“哇哦……”
身旁人动作猛地顿住的瞬间,胡知也愣了一下。
感叹声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脱口而出。
瘦削,苍白,精致。
这些词不自觉地涌入了胡知的脑海,让他感觉舞台上那个漂亮的年轻女孩不再是一个女孩,更像是寒冬腊月里,屋檐下边儿挂着的一道巧夺天工的冰棱。
简陋的舞台灯在这个时候就像是映衬着她的雪色,挂在肩头的电箱吉他的白色带子则变成了压在檐上的新雪,叫她更显单薄,薄到惹怜。
“这颜值还在当酒吧驻唱,这就叫音乐梦想吗。”
宋薄言顾不上回答同伴的感慨,只在池清霁险些错过前奏,别开眼转过身去开始演唱的时候,反应过来自己刚才为什么没有第一眼就认出她。
她瘦了太多了。
穿着不那么显身材的衣服都能看出很明显的清瘦,已经有收腰的T恤套在身上,依旧显得空荡,显得格外羸弱娇小。
虽然池清霁身材本来就属于骨架小能藏肉,看着瘦但摸起来到处都是软的,但比原来更加削直利落的身体线条不会骗人。
称不上瘦得病态,只是光凭身形体态,也确实和记忆中的池清霁几乎没了关系。
“哎她刚是不是忘词儿了?”
很快,端着酒回来的胡知发现自己带回来给宋薄言的杯子他碰都没碰过一下,自己的那杯倒是快见底了,“不会看过来的那一下,就被你帅到了吧?”
宋薄言依旧缄口不言,就好像没听见胡知的话一样看着灯光聚集的舞台。
胡知跟他同窗共事这些年,还没见过他这样直白地盯着某个人看过。
宋薄言大多时候都是淡淡的,话少,给人感觉不算太疏远,又永远无法靠近。
所以最早到巴尔的摩那几个月,胡知特别不习惯,感觉这人特装逼,好像说话超过五个字就会被罚款似的,一看就是那种自封型霸道总裁,简称装逼犯。
后来他发现,宋薄言只是懒。
懒得说话,懒得交际,懒得开始新关系,一切随缘,点到为止。
他懒到就连走在路上看见个搞街头艺术的都不会多看一眼,说话的时候能保持对视已经是他能提供的最大礼貌。
所以事到如今胡知也算是看出来了,有故事。
但具体什么故事,不知道,不好问。
“我再去点杯酒,你要不喜欢这杯,我给你换个?”
“不用,你去。”
听见问句,宋薄言才回头简短地给予了答复,而后又重新将目光落回舞台。
胡知起身再一次走到吧台,就看舞台上的演出已经宣告结束,那个有音乐梦想的女主唱朝台下道了个谢,就背着吉他转身快步进了后台。
他随口选了个橘子味的让酒保自由发挥,再回头,刚才还坐着一个大活人的卡座也跟着空空如也。
“我操?”
胡知立刻顾不上酒,赶紧先追过去。
酒吧人多,他又有点微胖,艰难地一边跟人借过一边走,没两步就看不见宋薄言的影子了。
胡知艰难地在黑灯瞎火中凭着记忆摸索过去,刚拐过拐角,就看后台刚才舞台上的乐队正一边聊天一边往酒吧后门外走。
“鸡仔呢?今天跑这么快?”
“不知道啊,在厕所吧。”
“不可能,她吉他都背走了……”
后台走廊灯很简陋,就在顶上嵌了个灯泡,发出昏黄的光。
黄光铺在后台的墙壁地板上,到宋薄言脚边的时候,只剩下浅浅薄薄的一层。
胡知从宋薄言身后追上来的时候,就看那穿着黑色背心的贝斯手,一手扶着肩上的背带,侧头看了过来。
很凶的长相,眉眼间有一股带有戾气的凌厉感。
“哎哎哎,宋薄言……”
胡知一看那男的眼神就知道肯定不是个善茬,想说人都走了,拉倒吧。就看宋薄言先转过身来,声音低得快要被酒吧嘈杂的人声吞噬。
“回去吧。”
-
那头,池清霁和墩子买夜宵归来。
墩子是乐队里的键盘手,人如其名,一米八的大个儿,二百六十斤的体重,池清霁一份能剩点儿的炒面,他一个人炫完四份之后撸二十串羊肉,最后还能把池清霁剩的那点给扫完。
俩人两手都是满满当当的泡沫打包盒,轻车熟路地从没有路灯的小道拐回他们的小出租屋。
麓城是个寸土寸金的城市,这块虽是麓城的老城区,附近都是矮矮的老房子,也不在学区,房租相对便宜。
但即便如此,窘迫的小乐队仍然租不起多大的地儿,叁个男的挤在一个一居室里,又在旁边给池清霁搞了个小储物间专门用来睡觉,就这么凑合住着。
池清霁那小储物间除了一张床和暖气片之外几乎什么也没有,不过除了洗澡得去他们的一居室里洗之外,大家开门就能聚一起吃饭扯闲篇,倒也没什么不方便的。
“嘿嘿,饭来了兄弟们!”
墩子路上就闻那烧烤香,馋得没边,眼看马上能吃,那脸上的笑容是忍也忍不住。
池清霁后墩子一步进门,就看小黑迅速响应夜宵号召,从房间里叁两步走出来,把泡沫饭盒一个个掀开盖,整整齐齐地摆在茶几上。
“阚哥,赶紧出来吃啊再不出来墩子要吃完了。”
“卧槽我还没吃好不好!”
小黑看着黑瘦,其实吃得也不比墩子少多少。
俩人台上默契十足,实际一到饭桌上就开始明争暗斗,昨天还因为一根羊肉串吵了一架,直到今晚上台前才和好。
每次这俩人一吵架,池清霁就忍不住笑。
她咧着嘴走到房间门口,完全出于礼貌性质敲了敲大敞着的门:“阚北,你再不出来,他们俩要打起来了。”
“听到了,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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