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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他不练不行啊,如果他不优秀,怎么能从公司这么多歌手中脱颖而出呢?
他是一家传媒公司的歌手,已经入行五年了,今年他25岁,摸爬滚打多年,依然不温不火的,在公司的歌手里,属于是最底层那种。
因为不火,没有资源,他只能听经纪人的安排,去一些不发达的城镇参加商演,卖唱陪笑,每个月到手的薪水还低的可怜,随时有被潜规则的风险,日子可谓是十分凄惨。
不过最近他从前辈口中听说,公司最近似乎在筹备一件大事,底层小歌手也有出头的机会,他自认为外形和实力都不差,若是有机会,他是一定要争一争的。
“叩叩——”
有人敲了敲录音室的玻璃,正在练歌的温景之侧过头,当看见来人时,他微微一笑,连忙伸手同他打了个招呼。
“阿之,这么晚就别练啦,回宿舍吧,我给你做饭吃。”
玻璃外的青年温和的笑着,朝他晃了晃手中的食物,此时正好一首歌结束,他迅速摘下耳机,离开录音室,直接扑到了青年怀里。
“阿确,你来接我啦,我好饿…”
青年则是温柔的揉了揉他的头发,指腹摩挲着他的脸颊。
“我买了你最喜欢吃的牛肉,今晚给你炖土豆牛腩。”
“破费啦!”
温景之笑着应下,抬头与青年对视,眼神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容貌所吸引,情不自禁的吻了上去,而青年也丝毫不见抗拒,搂着他的腰便回吻了上去。
昏黄的灯光下,两个青年相拥着亲吻,气氛暧昧。
与他亲吻的青年,名叫沈确,是他的恋人,同时也是他的队友兼室友。
没错,他们是一对双人组合的歌手。
五年前,二人同时进入公司,那时的沈确因为外形条件过于优秀,在公司内还引起了高管的注意,高管有意挑选他作为演员出道,但不知为什么,他拒绝了。
当时公司想要培养一批网络歌手试水,他就想剑走偏锋试试,原本公司并没有决定给他安排队友的,但沈确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主动申请和他成立了一个歌手组合。
他受宠若惊,平心而论,沈确不仅外形条件好,就连嗓音条件也很好,他到现在都没想通沈确干嘛要和他这个小糊糊组队。
沈确长的真的很好看,直到现在,他也还是会情不自禁的被他吸引。
他生的雌雄莫辨,祖上不知是不是外国人的基因,像极了混血,他容貌昳丽,深邃的双眼下,鼻梁高挺,唇瓣殷红一片,就像浸了血似的。
他的瞳色也十分特殊,是暗红色的,像无边浓稠夜色之中的一轮红月。
可偏偏是这样一张脸,却有着温柔似水的性格,在面对自己时,他温柔的不像话,作为队友,在当初刚组队时便对他诸多关心和照顾,平时应酬时遇到一些难缠的角色,也是他主动挡酒,游刃有余的周旋于其中。
他对自己很好,好到几乎都在倒贴,他不是个没良心的人,于是在沈确主动向他告白时,他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他喜欢沈确,喜欢他的脸,更喜欢他的声音,他身上的每一处优点,都在无时无刻的吸引着他。
“哈啊…亲爱的,今天晚上可以做吗?”
沈确喘着气,唇瓣一片潋滟,他白皙的脸颊上出现一抹红晕,望向他的眼神中满是欲望。
温景之还没来得及回答,沈确垂下眼,又巴巴的凑了过来,嘴唇暧昧的在他脸颊上蹭着,灼热的呼吸喷洒在他耳畔,声音低沉,带着些沙哑。
“好阿之,求求了…想要…”
“好好好,都依你。”
沈确笑了,黏黏糊糊的蹭着他的脖子,温景之无奈的捏了捏他的脸。
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沈确当然知道他的弱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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