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3(1 / 2)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海州区人民法院,宣读完毕。”
他一气呵成地念完,没有任何停顿。
话音落下的那刻,法庭内的空气都冷了几个度。
审判长说:“公诉人有需要对被告人就犯罪事实进行发问的吗?”
“有。”
法庭发问规则是“先控后辩”,即作为广义控方的公诉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先于辩护人进行发问。
谌意抬眼看向被告席的李呈昊,表情严峻:“被告人李呈昊,听清公诉人的讯问,请你如实回答。”
李呈昊颤颤巍巍抬起了头,和谌意对视。
“你和被害人关贺的纠纷是怎么发生的?”
李呈昊下意识看了一眼闻途,闻途朝他点了点头,坚定的目光令他心安。
李呈昊回答:“他骚扰我的女朋友,并且在我制止后,又骑摩托车回来和我吵架,还把我的小吃摊撞翻了。”
谌意又问:“他撞翻后,你做了什么?”
李呈昊说:“我砸坏了他的摩托。”
谌意:“谁先动手打人?”
“……我。”
“你们打架过程中,他打了你哪些地方?”
李呈昊:“他揍我的脸,我肚子也被他打了,嘴角出血了,四肢也有轻微骨折。”
谌意问:“跑到街角后,你又是怎么和关贺打斗的?”
李呈昊停顿了片刻,慢吞吞说:“我、我有些记不得,当时我和他撕扯在一起,在混乱中用酒瓶把他打倒了。”
“关贺倒地后的半分钟内,你做了什么?”
“我怕他站起来,又揍了他几下,然后把他的刀抢过来,不小心把他扎死了。”
谌意语气冷硬了一些:“说详细点,既然你是不小心的,又怎么精准扎到被害人的腹部?”
“审判长。”辩护席上的闻途突然开口,“请制止公诉人的诱导性发问。”
诱导性发问,指可能影响陈述或证言客观真实的发问形式,在法庭上是被禁止的。
他敏锐地捕捉到谌意问题中的诱导性质,反应快得连审判长都没注意到。
谌意眉头蹙了一下,目光冷冷瞥向闻途,又听审判长发话:“公诉人,注意你的提问方式。”
“好。”谌意敛了一下表情,扬起下巴,“换个问法,你用刀扎他的目的是什么。”
李呈昊吞吞吐吐半天,低声回答:“我不想被他打死,我想活下去。”
“只有用刀扎他,你才能活下去吗?”
“因为我想彻底制服他,我已经没力气和他继续打了,我怕他又站起来,如果他再站起来我就完蛋了,所以……”
谌意说:“你为什么觉得他还会站起来打你?”
李呈昊愣了一会儿开口:“我、我就是一种直觉,我怕万一……”
“这个时候刀已经在你手上了,而他手上没有其他武器,按理来讲你是稍占上风的,所以接下来关贺做了什么动作、说了什么话,又或者对你实施了什么威胁,让你觉得可怕,甚至觉得他还会再站起来打你?”
“这……他好像没说话,也没动作,我记不得了。”
“也就是说,你其实也不确定他还会不会站起来打你,那回到上个问题,你扎他的目的是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