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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不去。”

“那我先走了,淮哥,志高,我可啥都没说啊。”

“明白,去吧。”

人走后,办公室内回复寂静,赵志高将门关上,啧啧出声:“还真舍得。”

想花钱进技术部门没个大几百根本解决不了事情,再者胡平生是个什么德行?不好吃好喝地把他伺候好了,他能帮你办事?想都别想。

“又来个走后门的废物。”

赵志高摇摇头,叹了口气,他们这种靠本事进来的人,最看不起的就是花钱买关系进来的,工作中拖后腿就算了,还喜欢占用别人的时间问东问西,简直烦不胜烦。

周应淮掀起眼皮,见赵志高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不禁轻笑道:“怕什么,胡平生自己给自己招的祸,又烧不到你身上。”

“对哦。”赵志高一拍手,笑了。

这个人只要一旦犯错,胡平生就脱不了干系,胡平生就祈祷着吧,这人能在技术部门本本分分待着。

“那淮哥我先去做事了。”

“嗯,去吧。”

赵志高走后,周应淮才开始处理桌子上的文件,请假数日,已经堆积如山,等看到一半,他没忍住抬手看了一眼时间,快十一点了,不知道她起没起床,喝没喝粥。

一向将工作放在首位的人,这会儿竟也有了牵挂。

周应淮揉了揉眉心,收敛思绪,继续认真处理文件。

*

程方秋早就起床了,昨天晚上有风扇吹着凉风,再加上下雨天降了温,她身上再没了之前的那种粘腻感,所以睡得很是舒服,要不是周应淮起床上班吵醒了她一次,她估计能一觉睡到自然醒。

洗漱过后,由于刚醒没什么胃口,她便先去阳台看了花,昨天半夜雨就停了,应该是周应淮早上起床的时候把花重新搬到阳台上去的。

见它们状态还不错,程方秋心情也愉悦了不少。

在阳台做了一会儿站着就能做的普拉提之后,她就去了厨房把周应淮煮的粥给盛了出来,然后又给自己切了一个果盘,才美滋滋地坐下享用美味。

等吃得差不多了,她思绪放空,发了会儿呆。

“好无聊啊。”

有周应淮在的时候,她觉得日子过得充实又有趣,但现在一个人的时候,她只觉得日子过得太无趣了,时间太漫长了。

她做了这么多事,也才过了不到一个小时。

“啊啊啊,手机,电脑,平板……”

任何电子产品都没有就算了,娱乐设施也可以说是等于零。

而且在这个年代别说旅游了,就是跨越个城市都要跟上头申请,没有介绍信就等着被当成盲流抓起来吧。

只要一想到这样的生活还要再过十几年,程方秋就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思及此,程方秋突然很想念前世扛着各种各样的相机全世界飞来飞去的摄影师工作,不光能阅遍地球美景和各色美男美女,最重要的是还能拍出让她引以为傲的作品……

不行,不能再想前世的好日子,想得越多,对自己的精神折磨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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