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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沙逊无疑动摇了。他的疑心被宁锡林的话和他那奴仆一样的姿态和闪烁着凶光于野心的眼睛给打散了。毫无疑问,他觉得这个人绝对不敢背叛他,因为对方的脊梁已经断了。

同时他也觉得对方没有理由欺骗他,因为对方需要更多的钱,更多的利益,而他只要服从于自己的意志,这些东西都会唾手可得。

——尤其是在他的密谋承购,胜华获得银行券代发权,也就是沪上地区的部分货币发行权之后。

他开始对和金鹴华合作蠢蠢欲动了。而且如果他和金鹴华达成合作的话,那么他们的这个提案在第一轮公投的时候通过的概率会大大提高。如果真的有成效的话,只要他能够付出那让他牙疼的利益,在第二轮的投票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失败。

虽然他觉得交出那么多的筹码会让他心如刀割,但是这笔生意并不是赔本的。

他陷入了纠结,而宁锡林则是继续保持着他那种卑微之中又有些倨傲的神情回到了家里——这是在他决定做这个间谍之后渐渐转变的形象。

当然,他并没有变,这一副枯老皮囊之下的灵魂仍旧是那个傲慢隐忍而又狠辣阴毒的老狐狸。这副形象是他精心设计出来的。他觉得这副奴才相就和那些已经把英国佬当做第二个爸爸的印度上层阿三一模一样。绝对可以让所有人相信,他已经被沙逊驯服了,已经臣服在英格兰的国旗之下。

果不其然,他骗过了许有人。

他躺在床上,想起路易沙逊,竟然是笑了出来。良久,只有他一个人的房间里面的笑声渐渐散去,而他嘴中轻轻地吐出了两句沪上俗语。

是骂人混蛋的话。

金鹴华收到宁锡林的回复之后志得意满,连跟着他父亲学习厚黑,结交那些虚伪的政治人物,以及继续收买拉拢国会议员这些无聊的事情都不再显得那么无聊而乏味。而是充满斗志、兴致勃勃地干了起来。

这简直让金铨都觉得叹为观止。在他下定决心决定去培养鹴华的时候便当机立断地让他进书房,并把手中的一些势力交给他操作。虽然鹴华完美地完成了他交给他的任务,但是他并不是那么喜欢的这一点还是挺明显的。

当然,这个不喜欢也不是指他讨厌。金鹴华不讨厌这样的事情,也不讨厌有用的社交。他只是讨厌无所事事的生活、低俗的爱好以及不够高尚的品德。但是有用的事情他向来都不会拒绝。

只是他的高效并不能够掩盖他激情和热情的缺乏。对于金铨交给他的这些事情,他干起来总是没有像去做他的生意或者是写他的书那样热情盎然,激情澎湃。

但是现在他明显干什么都很有激情,这是遇到了什么高兴事儿了?

当金铨问到他的时候,他露出了一抹笑:“当然是咱们的大鱼上钩了。”

大鱼?

他一说金铨就瞬间明白了这大鱼指的是他主张去下套的对象——路易沙逊。

金鹴华掏出了自己的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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