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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我觉得就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也认不出我,更何况祁昼了。
这倒并不是个比喻。很巧,竟然包厢里的三人我都认识,有一位还真算是我的便宜发小,或者说从前的跟班更为准确。
祁昼左侧的男人穿着花衬衫,左手一排三个大珠宝戒指,把宝格丽戴出了土匪的效果,正是我的暴发户发小,徐立发。
而祁昼右边那位是个女人。
我将酒杯放完后,侍立在旁。包厢宽阔,因此低眉顺目的我就像一株安静蛰伏的食人花,丝毫不引人注意。
北欧歌曲中的间奏都特别长,歌曲间隙,他们闲聊了几句。? 徐立发提到了一个名叫周灼的男人。周灼死在十年前。前几天是他的忌日,徐立发用这个理由约祁昼出来,还带上了自己的堂妹,一起来到这个酒吧。
很好,这是什么?年轻人的新潮祭祀方案,组团祝这死了的倒霉鬼“忌日快乐”?
不过换个角度,一个人死了十年,还能有人记得他的死期,已经算格外不容易了。
一般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
要么对死者特别情深意重。
要么这倒霉死者死的特别惨、特别死有余辜,让围观群众印象深刻、拍案叫绝。
祁昼始终很安静,坐在包厢角落的钢琴前,跟着音乐弹奏起来,琴桌上摆着我专为他倒的“那杯香槟”。
徐立发和他的堂妹交换了一个眼色。
女人动作微微一顿,竟拿起我专为祁昼准备的“酒”,走到他身边,将香槟凑到他的唇前。
我看着那杯酒。
乐声未歇,祁昼的手指纤长有力,骨节漂亮,天生便适合钢琴。
我阴郁地想,这人如今真是今非昔比,成了一副让异性垂涎、同性嫉妒的样子,从财力外表,到这些装得不行的撩妹手段,还真是无一不通,无一不完美。我要是女的恐怕都得得晕上一晕。
果然,对于祁昼的冷淡,那位徐小姐并不在意,反而轻轻一笑,低头,红唇沾上杯沿,含了一口我“特意准备”的酒,凑到祁昼唇边。
琴声终于断了。
第3章 用艳丽的幻想诱惑猎物还巢
祁昼没有喝她口中的酒。
这点我并不奇怪。那倒也不能说明他对这名身材曼妙的可爱异性没有兴趣,而只是因为祁昼有非常严重的洁癖。
少年时,我曾怀疑校服上沾上别人的指纹和呼吸都能让他难以忍受,并且反而乐此不疲地以此撩拨他脆弱的神经——比如故意把头枕在他脱下来的运动服外套里。
祁昼如果真是一棵树,恐怕也是生长在罕无人烟原始森林中的古树,方圆十里还连朵小花都没有,只有百丈树干悄无声息地铺开一朵朵深绿色的云。
这徐小姐也是位得体大方的女孩,她似乎已有预料,并不纠缠,只将口中酒咽下,便裙摆摇曳地走回沙发区,和徐立发谈笑如常。
我垂首站在角落,在心中轻轻舒了一口气。
还好,之前没直接在祁昼的香槟中下毒。
这的确很诱人,因为是最容易实现的方案。但冷静下来思考,会发现诸多问题。
首先,我并不打算为了杀祁昼而把自己赔进去,这样的谋杀愚蠢而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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