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0节(2 / 2)

加入书签

例如杜叔叔是上次回老家后,才得知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这件事的。而知道这件事后,他居然接受良好,他这才知道杜叔叔的父母打小对他并不好,对方很偏心自己的孩子。

对他这个捡来的孩子不但不上心,还各种压榨,什么参军名额之类的还给他抢走了。

总之就是各种不好,当初捡他也是因为看中他当时穿着的棉袄和戴上金锁能换钱。

对,周小满得到的有用讯息就是杜叔叔手里现在有一套小时候穿着的秋衣秋裤和丢失的金锁,可他对自己走丢的大哥居然除了一张照片,其他一概不知。

他觉得他应该跟爸妈印证一下。

杜向东这边当然不清楚有人对他的身世产生了兴趣,他现在对别的更有兴趣。

家里的事处理完,他就把所有心思全都用在超市上,因着物美价廉、一站式购物方便,他的超市赢得了附近几条街的居民一致好评,开店快三个月了,营业额从头一个月的十几万,直接到现在的四五十万。

十二月底,他们管理层就凑一块开了个总结会议。

说是管理层会议,其实也没几个人,管经营的杜向东和一个会计,管采购的叶箫和一个采购员,暂时就这么几个人。

会计小周汇报了三个月的有一百二十多万,利润核算下来有五十万的时候,叶箫控制不住的吹了个口哨,引来大家投来的目光,他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鼓了鼓掌,“好,我就知道咱们商场一定能成。”

他们超市现在还叫自选商场。

杜向东伸手上他先别耍宝了,随好提出改名字的事情,“我建议咱们把自选商场的名字改成超市,也就是超级市场的意思,之前叫商场也是顾及大多数人的普遍认知,但这几个月下来大家也发现了,咱们商场跟普遍认知的商场并不相同,我觉得改名字好一点。”

叶箫第一个赞成,“超市,超级市场,这个好,咱们可不就是超级市场,咱们商场其中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种类丰富,以后咱们肯定要发扬这一优势,叫这个名字好,听着就霸气。”

霸气?什么鬼?

杜向东嘴角微抽,叶箫这人啥都好,人豪爽、讲义气,认定一个人必定真诚相待,可就是说话有时太没谱。

大家听了也都没啥意见,改名这事就算是通过了。

那既然要改名,他们就想在门面上顺便于再装修下,之前着急开业,他们开始也就简单装修了下,现在杜向东就想把门面重新装修下,突出他们乐家超市的品牌形象。

既然要装修,采购员小吴就提议对超市内部一些地方也改装一下,他推了推眼镜说道:“城郊的面粉厂、酱油厂都来找过咱们,说是希望咱们不计前嫌,想跟咱们合作。”

叶箫一听就乐了,“这两家不是不乐意跟咱们这种小个体户合作,不是怕咱没准哪天就倒闭了吗?这咋回事?还找上门了呢。”

叶箫当初去跑货源时曾去过不少的生产厂家,他凭着本地人的优势知道不少东西又有些人脉,因此也找到不少货源,但同样也有许多厂家根本不搭理他。

说的话有的委婉,有的就难听些。

像叶箫刚才说的话,就是这两家销售部门的人曾说过的。

不过叶箫讽刺的笑过后,还是很顾大局的说道:“不过这两家的产品都是老牌子,咱们本市人还是很认的,现在也就是私营工工厂多了,他们竞争大了,产品不那么好销了,说到底产品还是不错的,他们既然想合作那就合作吧。老杜,你说呢?”

杜向东好笑的看他一眼,玩笑道:“话都让你说完了,我还说什么呢?”

杜向东赞许的看了他几眼,其实他是没想到这家伙表现的这么理智,按他的了解,这家伙应该是把人骂跑才符合他的性格。

叶箫被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咱们是大店了,这后续还打算开分店呢,没必要跟钱过不去。”

“有道理。”杜向东适当夸奖了句。

接着他们就又讨论起了开分店的事,他们店这几个月人、流稳定,a市又这么大,他们手里又有钱了,开分店也是势在必行,他们现在所在的是城东区,不算是城中心。

西边才是城市中心地带,于是商量过后,他们决定在城西开家分店,人边人、流量更大些,趁现在没人抢生意,抢先找好地段,抢先布局很有必要。

而后就店铺发展问题,杜向东看了看又说道:“我看了下,目前我们店铺顾客群体都是附近几条街家属区的居民,再远的过来就有点费劲的,现在咱们资金充裕,开分店也用不了,我想着咱们买辆小客车,当坐咱们超市的班车,可以定点在几个近点的街区和城郊那边跑,也能帮咱们多拉些客人。”

“这个提议好。”叶箫听了就是眼前一亮,他搓着手道:“老杜,你这脑子转了就是快,有这车拉人,咱们又能多不少客人。”

这条提议被大家一致通过,接着叶箫又提出既然要买班车,干脆就印一些宣传单拿到附近街区和城郊去发,到时也不用费唇舌,大家就能知道他们是干啥的。

印宣传单这个是最简单也是最省钱的宣传方式,杜向东当然不会不同意,他又就着这个提议,提了对宣传单内容的想法,例如把宣传单印成优惠单,印上每周或是定期优惠的产品,印上产品优惠价,让顾客直观感受产品如何优惠等等。

这又惹来叶箫连连赞叹。

没有半天时间,会议便员满结束。

杜向东这边生意做的如火如荼,周向前和叶笛夫妻两个也从南方风尘仆仆的回来了。

第136章

a市, 火车站东站。

叶笛脸色有些苍白的被周向前扶出火车站,他宽阔的臂膀揽着妻子瘦弱的肩膀边走边说:“我就说这次我自己去就行了,你偏要请假跟我去, 你看怎么着, 身体吃不消了吧。”

半个多月前, 他才刚从外地回来, 就接到一个在南方工作的战友的电话,说见到一个小年轻跟他长的特别像。这老战友他们认识很多年了,自然也知道他大儿子丢了并且他这么多年都在找儿子的事。

事实上,自打他为此从部队转业,开始踏上寻子之路后, 他就给自己所有认识的朋友打过招呼, 让他们帮着留意有没有长的像他或是他媳妇的年轻人,这也是广撒网了。

毕竟他年轻时参加过多起战役, 到过很多地方, 也认识了不少朋友。

他们天南地北哪里的都有,拜托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而他接到这个朋友的电话,赶紧详细的问了问。得知对方是个孤儿,不但年龄跟他儿子对的上,就连当年在火车站走丢的这个细节也对的上。

虽说这些年他一次次有了希望, 但又一次次失望,但去还是得去的, 万了要是呢。

可他妻子来单位找他时正好听到他同事说起这事, 于是妻子也张罗着要去。

他本来是不同意的, 妻子身体素质没有他好, 跑那么远他担心出问题, 有一次他们得到消息, 去了更北方的一个小镇,时正巧是冬天,也知道那边冷,带了厚衣裳,可他们没想到会那么准,那可真是滴水成冰,多厚的棉袄也一点用都没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