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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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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聿的视线落到他们身上,几人这才闭了嘴。

知道这位爷最不爱听分手两个字,最理性的沈知聿,有一天还会迷信,说他们在咒他。

他忽然问:“如果想弄死一个人的话怎么办。”

朋友们全惊了,都说:“别啊,哥,犯法。而且感情再上头也不至于这样吧。”

“不是对她。是对那个人。”

大家各看各,心说这得是什么戏码,有人敢抢沈知聿的人?还是他那位给他戴帽子了?

“当然,也只是说说。”

沈知聿慢慢往后靠,盯着酒杯里五彩斑斓的颜色:“如果她真是这样,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大家哪见过沈知聿这种样子,有人在他身旁坐下,说:“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家的那位到底是谁啊,我们知道吗?什么千金?”

“比你小几岁,又是妹妹,那……”

朋友脸色变了。

他试探着说:“不会是……原来住在你家的那个,妹吧。”

沈知聿不否认。

对方倒吸一口气,说:“牛。”

近水楼台先得月,别说他家家教多严,当初他家老爷子是交代让他照顾那个妹妹吧,结果,结果就这……就这样照顾的?

“你还真敢啊。”朋友都不敢想这事:“那、那换谁不行,这漂亮妹子一大把,在场也有那么多,要不咱换个吧,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没有兴趣。”

“那你这是为什么呢,就指着她一个了?”敢情非得这一个才行了是吗。

朋友都觉得不可思议:“那我可就好奇了,这位妹妹,你当初是怎么下得了手的?”

说这话也不怕惹着沈知聿,反正看他都这样,大家也觉得没什么话可以再拦着。

沈知聿默了良久,并不说话。

作者有话说:

先容我插两章回忆,毕竟事情总得解释一下,这可能也是全书哥哥唯一讨厌丛京时的表现了。

嗯,写着写着就觉得好狗血。

随时在羞耻到写不下去的边缘(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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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关于女主年龄我也会改一下,发现时间点不太行,这些肯定是基于女主成年后发生的,不会涉及未成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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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现在的男女主是几岁】

【哈哈哈哈好狗血好喜欢】

【晚上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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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第22章

◎哥,我肚子疼◎

沈知聿是四年前回来接手家里产业的,帮他爸为沈家的商业未来铺路。

当时的他,还是圈内最可望不可即的恣意公子哥。

刚从国外回来还没完全习惯国内的生活,口味上的饮食差异、人际关系上的处理差别,就连出门后外面的人群也好像变得拥挤热络。当然,其实对于他这种有钱的子弟来说也没有太大差别,顶多就是语言转换一下,需要交涉的人由金发碧眼的面孔变为海内同胞,感官上是亲切了,就是出门依旧是别人为他服务的更多。

其实沈知聿也不是什么崇洋媚外的人,比起看似奔放的国外他一直更喜欢祖国,回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些老同学聚,过了一阵才投入工作,进行那些该走的商业交际。

沈知聿父亲去得早,走的那一年刚好沈知聿拿到国外的offer,他没有哭,陪同家人办完丧事,第二年就走了。

到现在,姑母常年在北方做生意,表妹上学,老爷子独自居住老宅颐养天年,偌大的老宅都由曾经的热闹喧嚣变得冷清。

深城天气湿漉燥热。

夜深,沈知聿和商业伙伴聚完从会所出来,忽然被人给喊了住:“沈先生,你的打火机掉了。”

他回头,来人是今天饭桌上最为主动殷切的女人,他商业伙伴带来的,据说是香港那边的模特,还参加过选美大赛,足够美艳,当然,穿得也很少。

对方踩着高跟鞋,海藻般的长发蓬松勾丝,眉眼挂的都是风情万种。走过来,动作看似随意地把东西插到他衣服口袋里:“下次不要再忘记了。”

女人的香水味有一瞬刺鼻。

但,对方是他合作对象带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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