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2 / 2)
她面如死灰,再连一句话都说不出了。
玉池却道:“我总觉得,你嘴里一定能问出许多事来,一个活着的公孙兰,比一个死了的公孙兰一定有用得多。”
……其实她只是不想让这个人死得那么痛快啦。
公孙兰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因为她脸上的肌肉也已不听她的使唤。玉池手中一晃,又是一枚药丸,送入了公孙兰的嘴里。
她当然留了个心眼,这药丸会救公孙兰一命,但她手脚的麻痹却是不能解开的。
陆小凤忽然大声道:“不错,她是个易容技术极好的人,光化身为熊姥姥,就已不知杀了多少无辜之人,更不要说或许她还有什么其他身份,叫她活着送官最好,好叫那些无辜惨死的人,能得到一个交代。”
玉池眨眨眼,道:“你说得不错……那我们把她送官?官府在哪里?”
花满楼却道:“不,等一等,我有事想要问她。”
玉池道:“什么事?”
花满楼道:“巧合。”
上官飞燕之死,已过了好几个月,这几个月来,花满楼一直待在京城,而陆小凤大部分时候也在京城。
公孙兰这样的人,说穿了,就是一个傲慢非常的人,她自以为自己的武功天下无双,所以可以随意的去掌控他人的性命,唯有红鞋子组织里的人,才能得到她的庇护。
杀掉她所庇护的人,对于公孙兰来说,乃是一种挑衅,而傲慢的人,绝不可能忍下这一种挑衅——哪怕一分一秒。
她之所以在这几个月之中没有来寻仇,或许是因为,红鞋子组织结构松散,各成员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上官飞燕之死又被神侯府接管,知道这消息的人很少,所以公孙兰一直不知道。
她昨夜杀蒋龙,今日一早来百花楼门口挑衅,是因为她昨天才刚刚得知这消息。
在蒋龙查出了别苑的主人是南王世子之后,她才知道上官飞燕之死。
这时间线拉出来一看,无论如何都很奇怪,实在是有些巧得过分了。
所以,花满楼才说,要问她“巧合”。
玉池便道:“那就把她先带回百花楼?”
花满楼微微一点头,道:“如此也好,等我们问完,再移交官府。”
正在这时,街边一茶坊之中,忽然爆射出数十根毒针来,这数十根毒针,皆是闪着惨碧碧的青光,又带着一种可怖的力度,不似人手甩出,倒像是从□□之中击出一样,直冲着公孙兰而去,片刻之间,竟已到了公孙兰身前,不把她戳成筛子不罢休!
可花满楼与陆小凤,却是早就留心了,二人反应奇快无比,刹那之间,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就已卷住了那十余根惨碧碧的针,以柔克刚,将那针上的力道一一化掉。
他广袖一甩,那些惨碧碧的针就丁零当啷的落在了地上。
而与此同时,陆小凤也已追进了那茶坊,茶坊后门大开,门帘轻轻地飘动着,那行凶之人,已从后门奔逃而出,陆小凤反应快、轻功更快,一个闪身便追了出去。
一个黑影从他面前掠过,陆小凤想也不想,就已追了上去。
这世上轻功能超过陆小凤的人,其实已经很少很少,这黑衣人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不出片刻,陆小凤便已截住了此人,此人一个回头,竟是又爆射出数十根青光一样的针,他的武功平平,手上却是有一样很厉害的暗器。
只可惜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更厉害!
十余枚杀人针,竟连一根都没有伤到陆小凤。
陆小凤脸上的笑容已收敛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轻松而富有活力的感觉,而他不笑的时候,当他准备去对付某一个人的时候,他的脸上就会出现一种有一点冷酷、有一点令人心惊胆战的神色。
那黑衣人脸色变了又变,嘴角却忽然流下了一丝鲜血,那鲜血一接触到空气,竟是立刻发黑。
然后,这个人的脸也就变成了这种乌黑色。
陆小凤登时色变,立刻到了此人身边,出手如闪电般的封住了他身上的大穴,只可惜为时已晚,这人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一动不动了。
——此人咬破了嘴里藏着的毒包,已经死了。
陆小凤蹲下查看了一翻,确认此人的确已死透了之后,才若有所思地站了起来。
虽然说有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会认为,混江湖的人都有一股子血性,悍不畏死。但实际上,江湖人也是人,顶多只是在杀别人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自己要死的时候还是会犹豫的。
但这个黑衣人,一看自己没了逃走的机会,几乎是一点犹豫的没有的咬破了自己嘴里的东西,生生把自己的命给弄没了。但凡他的眼神之中闪过一丝犹豫,陆小凤都能在他自杀之前拦住他。
这是死士,是被从小培养、洗脑长大,才能一点儿都不在乎自己的命。
京城里竟然会出现这样训练有素的死士?养这死士的人是谁?他之所以要杀公孙兰,一定和花满楼说的那一句“巧合”有关。
京郊别苑、南王世子、公孙兰、死士。
南王世子究竟想做什么呢?
陆小凤转身往回走,走出茶坊时,却见一个身着官服的男人,正立在公孙兰的身边。
公孙兰已被五花大绑了起来,头上和身上都乱糟糟的,她被五花大绑,那身着官服之人将她的双手反绑在身后,又用一只手押住了她,显然是要将她带回官府的。
此人陆小凤倒是也熟悉。
陆小凤只道:“金九龄,你来的倒是巧得很,我们都帮你搞定了你才来。”
没错,此人正是号称六扇门第一神捕的金九龄,金捕头。
金九龄是个妙人,他虽是个捕快,却并不像神侯府的四大名捕一样苦哈哈的,陆小凤认识冷血,冷血一年四季,身上都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衫,手中的剑也不怎么好,是一柄无鞘的窄剑,没有名字。
但金九龄却不是这样的。
不是最时兴的衣衫,他就不会穿;不是最漂亮的女人,他就不会看;不是最好的笔墨纸砚,他更是懒得看上一眼。他今日似是正在巡街,因此穿的是官服,但这官服,他穿的也远比其他人更讲究,他的发带之上,都用金线绣着纹样;他的配刀之上,也挂了一个编织得非常精美的穗子。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位官爷大不相同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