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2 / 2)
过了两年讨饭的日子, 他被一个小门派的掌门夫人看见,怜他眼神清明, 于是说服掌门带他回去。但是很不幸, 这个小门派的弟子为了争夺下一任门主之位, 把整个门派都给搞没了,他再次失去庇身之处。
这时的何情已经十五岁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因为会一点武功,他给人做了护院。主人家包吃住,每个月还给一两银子的月钱。他干了半年,而后因为主人家的儿子抢了个姑娘,他看不过去,把姑娘放走了,再次陷入颠沛流离的生活。
十七岁那年,他与江湖人发生争斗,差点被人打死,被宋庄主救了。宋庄主本要带他回山庄,但他拒绝了。临走之前,宋庄主教了他一句话,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意思是,行侠仗义也是有讲究的,不是看见不平事就要冲上去,能力范围之外的事不要管。
他听进去了,从那之后,就找了个宁静的小镇,在镇子外面的山脚下搭了间茅草屋,平时种菜砍柴为生,有点闲钱就打点酒喝,接济一下贫苦老幼,再没有跟人动过手。
“嗯……”
看完后,韶音沉默了。
原剧情中,何情是唯一一个因为万梅山庄被灭门而去查探消息的人,发现恩人之女还在世,把她背下山竭力照顾。
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她本来做点什么,比如他痴迷武学,她便送他武功秘籍,他若是缺少趁手兵器,她为他寻来好刀好剑,他如果有打不过的仇人,她帮他报仇,他若是事业心重,她助他功成名就。
但是现在,他在一个小镇的山脚下种菜砍柴,并且看上去闲云野鹤、人淡如菊……
“送他金锄头!”小灰出主意道,“让他用金锄头砍白菜!”
“送他银编筐,让他用银编筐背萝卜!”
“送他玉葫芦,让他用玉葫芦给南瓜浇水!”
韶音黑脸。
什么跟什么!
小灰乐不可支:“谁让他什么都不缺。”
什么都不缺?真的有人什么都不缺吗?韶音夹了夹马腹,说道:“瞧瞧去!”
眼见为实。
她要亲眼看看,剧情有时候会骗人的。
两日后。
芦花镇上。
这是一个很小的镇子,街道并不宽阔,道路两边的屋宇也不高大。路上行人倒是不少,大多穿着麻布衣衫,看上去灰扑扑的。韶音这样一位穿着鲜艳红衣,牵着神骏马匹的少女,一下子吸引了镇上人的目光,成为焦点。
她毫不在意,牵着马儿缓慢走过,巡视着街边的建筑和行人。终于,找到一家规模勉强的客栈,说道:“住店。”
店里的伙计还没伺候过这么神气的马,激动得脸都红了,连连道:“好,好,姑娘请里面走。”
韶音开了个房间。没有什么一等间二等间,总共六间客房,都在二楼,全部空着,她随便挑了一间住进去。
沐浴一番,稍作收拾,便起身下楼了。
“再往前一点,对,那个身前摆着一棵白菜,四根丝瓜的,就是何情。”
何情今天也在镇上卖菜。
韶音一路顶着无数道目光,背着双手,慢悠悠踱步到何情的摊位前。
低头,打量。
青年穿着粗布衣裳,盘腿坐在摊位上,骨骼宽大,胸背宽厚,一副好体格。
根据小灰的信息,何情今年二十四岁,跟宋大哥一个年纪。
胡子拉碴,很是不修边幅。可能因为懒,疏于保养,也可能因为穷,保养不起,总之皮肤粗糙,看上去有些沧桑。
白瞎了他俊朗的五官。
她站得时间有点久,何情抬起头,看过去。
他不是瞎子,早就注意到出现在小镇上的“大人物”。在她走过来之前,他也免不了看过去两眼。如此貌美出众的少女,怎么会出现在这座小镇上?
“买菜?”过分漂亮的少女笑吟吟地注视着他,让何情心里有些不自在,不知道此刻站起来好,还是把腿盘得端正些好。
韶音笑盈盈地点头,然后蹲下来,两手揣起,下巴往摊位上点了点:“白菜不错,水灵灵的,怎么卖?”
大小姐还知道菜水灵不水灵?何情心下掠过诧异的念头,随即答道:“一文钱一斤。”
韶音打量着摊位上的白菜,一棵大约两三斤重,也就是两文钱或三文钱。
丝瓜也不会贵多少。
他不是刚刚摆摊,之前已经卖出去一部分了。大概算下来,每次来镇上能卖二十几文钱的样子。
时下一斤米是五文钱,不知道他饭量怎么样,但看他身上遍布缝补痕迹的麻衣,就知道他生活相当拮据。
“平时喝酒吗?”韶音问。
何情有些不解,这姑娘一看就是大小姐,为什么会跟自己谈话?
“不常喝。”他回答。
韶音点点头,又问:“是不喜欢喝,还是喝不起?”
何情被噎了一下。纵然他穷,但也不想被人戳穿。想说关你何事,但是看着少女笑盈盈地望着他,似乎没有恶意的样子,又觉得不好跟小姑娘一般见识。
“姑娘有事?”他客气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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