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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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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上一盘炒羊肉,闻得朝云竟然又有些馋了。看着孙全彬动筷,她也想动一动面前的碗箸。

“娘子饿了就吃,不要紧。”孙全彬道。

朝云于是真的动起了筷子,从孙全彬眼前的那盘炒羊肉里夹出自己挑中的那一块,蘸着一旁的佐料,放进嘴里嚼咽。

“做这道菜的厨子,是我贴身女使的姑父。我那女使也做给我吃。”她道。

孙全彬问道:“娘子喜欢吃羊肉?”

“嗯。”

“西北多牛羊,娘子该去看看。”

“我会去的。”朝云又夹了一筷。

不知怎的,头有点晕乎。

朝云在孙全彬面前,似乎全无拘束。

上一回在长庆楼见面时,孙全彬也当着她的面前放走了西夏的细作,又跟她说明了放走那人的道理。

其实是交浅言深了,朝云和孙全彬都晓得。可又都不觉得这份交浅言深有什么不对,至少,两人还能坦然自若地当面坐着,吃着同一份饭菜。

孙全彬在宫里时,因为是个内臣,故而与女子之间没什么大防。

即使是长到十几岁才入得宫,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早就习惯了自己内臣的身份。

一个男子,和一个娘子坐在一块儿吃饭,是不对的。

而一个内臣,坐在朝云面前,便没有太大的不妥。

何况朝云的眼神告诉他,她并不像世上大多数女子那样厌恶他、排斥他,也不会像那些有心接近他的人那般谄媚他。

朝云说,她会去到西北的。

孙全彬几乎没有犹豫和怀疑,便觉得她确实是会去的。哪怕她只是个连东京城都很少走出去的贵女,哪怕她也许根本不知道西北是什么模样。就像那日,她就算在迷途之中,也会擦掉眼泪寻找梧桐林的出路一样,他觉得,她会出去的。

炒羊肉是辛香的,入口时兴许觉得太咸,可咬下去,那咸味就变成了鲜味,在口齿之间弥漫,如同吃到了漫漫草场上的日光。

“长卿…我可以这样唤你么?”朝云问。

孙全彬笑着点头。

“长卿,你去过西北吧。”朝云又问。

孙全彬还是笑着点头。

“可以跟我讲讲吗?”

“你想听什么时候的西北。是从前的,还是如今的。”

“打仗的时候的。”

“朝见马岭黄沙合,夕望龙城阵云起。”

孙全彬说了这两句诗,便拿起酒盏,一口饮下。

朝云给他倒满,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她听着他说下去。

“打仗时候的西北,与平日的西北也别无什么两样。同样的黄沙漫天,同样的千里冰雪。只是打起仗来,热血满地,豪歌遍野。住在军伍里头,便是只耗子,也觉得胸腹里有万丈豪情,要在西北之地吼一吼。”

“角声满天秋色里。若是有号角声,无论在做什么,心里想的就是往前冲。能杀几个是几个,就算掉了脑袋,也值得了。人到了那里就不再是人了,而如西北之野兽,想做的只有撕咬。”

“一仗下来,活着的人少,死的人多。地上望去,全是一个个死尸。有些没死的,便会有人往他们身上戳一刀。死在那儿,比被拖回营帐里残喘要舒坦。”

孙全彬是真上过战场之人。

本朝的内臣能监军,但许多都真只是去监军,坐在主帐里听几个将领官商讨破敌之法,根本不会上阵。而孙全彬不同,他每一战,都是提刀上马去的。

只是将领官们就算自己死了,也要拼命护住他。毕竟他是官家派来监军的人,若是他死了,官家也好,朝廷也好,难免会想前阵是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才把这位监军杀了灭口。

好在孙全彬上阵是真有本领,并非他逞能。没给那些将领官造出过什么麻烦,若他是军中一卒,立的功劳也足够他做上裨将了。

他给朝云描述的战场并不完全,只是随便说了个片面。说死尸之前,他还停了停,怕这样的话在饭桌上讲给朝云听不大合适。可他想到朝云戳瞎那西夏细作眼睛的事,又觉得这姑娘是不会怕的。

朝云感叹道:“与那些诗文写的差不多。那里是生杀之地,烈日与苦寒并存……可无论有多么凄苦,我总觉得那里是世上最豪情的地方。我该去那里的。”

“娘子若去了那里,兴许会失望。”

“失望也好,满足也罢,总得先去看了才知道。不去看,我就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叫做‘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明明闭上眼,好像也能看见,可睁开眼就没有了。”朝云浅浅喝了一口酒,又说,“想去睁开眼还有的地方看看。那里和东京不一样。长卿,你去看过,我也想去看。”

“嗯……”孙全彬默默盯着她。

朝云毫不闪避他的目光,甚至,她还更紧迫地盯着他。

不知是什么缘故,朝云的头脑愈来愈热。她想站到窗口去吹吹风,撑着桌子起来,却觉得腿脚有些发软。

手撑住桌子,才发觉自己大抵是吃多了酒。

好不容易站稳,动了一步,却又踉跄了。

孙全彬赶紧站了起来,问道:“你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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