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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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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

楚嗣音摇头转而叹, 果真是稚子心性,半点情绪都不遮掩。

“好好走路。”

唯有沈朝云一双长眉微蹙,道。

“哦!“

扶璃道, 转过身去, 不再背对着两人。

路人的目光时不时扫来。

扶璃不以为意, 她在宗门内早习惯了这样的视线, 只当寻常, 此时也只是背负双手,左望望右望望,只觉得大师姐所言果然不差。

这修界的城池和凡界的城池差得实在太远了。

不说那参天高耸的城墙, 便是那建筑风格也大有不同。凡间土木还是按照寻常建制,这里却是各种风格杂糅,四四方方如砖块的有,竹屋吊脚小楼的也有, 甚至还有那圆乎乎如蘑菇的街边小铺……

修界率性, 可见一斑。

还有那行走路人的姿态, 有那挑担的、推车叫卖的, 更有那牵着一只飘在半空的飞猪走的修士…

便是商铺,也十分不同,有岿然正气的,招幡上规规矩矩该刻什么就刻什么的,也有那会说话的招幡布,一靠近便会开口,道“客官,本店售卖如何如何”的,驿站内不是凡马,分那三六九等,有丑兮兮的的地虫,生了一对角的独眼兽,最贵的据说是凤凰的亚种,据闻是驭兽门培育出的五彩锦鸡,光城东跑一趟城西就要 十块中品元石,一般只有在嫁娶时才舍得租上一租……

不过其中最多的,还是和尚。

红衣和尚,麻衣和尚,灰衣和尚——红衣和尚是不披袈裟的,脑袋上也不烫戒疤,一身红衣不好好穿,常常敞着、一副风流模样;麻衣和尚穿的是粗布,蹬的是草鞋,像根瘦黑的烧火棍,若不是秃脑袋上的戒疤,和化缘的托钵,怕是要被人当成路边的乞丐,他们有而不是披袈裟。

唯一披袈裟的,就是那灰衣和尚,袈裟以金线绣着金莲,手持金莲杖……

“佛宗虽然内部分歧极大,因着教义不同,都自认正统,但对外还是同气连枝的…”楚嗣音道,“七安城旁边就是轮回宗,大比如此盛事,苦宗和欢喜宗自然要过来帮忙。”

所以大和尚才多吗?

扶璃“哦”了声,心里在一一跟自己之前所学印证。

苦宗认为众生皆苦,活着是为了赎罪,要灭欲绝爱,不该享受,最好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所以那烧火棍就是苦宗。

欢喜宗讲的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吃肉喝酒睡男人女人…反正与欲有关的他们都干,但干归干,人家还讲究心在身外,享受时享受,享受完了要站起身双手合十说一声“阿弥陀佛”,贫僧是在修行,平时穿红衣,越红的在这一脉就越厉害。所以那红衣和尚就是欢喜宗。

至于轮回宗,讲的是十世轮回得证舍利,第十世修得真身时坐下是不败金莲,所以那披金莲袈裟、手持金莲杖的便是那轮回宗。

“当真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扶璃忍不住叹了声,话完,头顶却被轻轻抚了抚,抬头,却见沈朝云手在她头上僵了僵,过了会收回,雪白绸袖收回身侧,道:“此话不错。”

老气横秋一般。

扶璃鼻子皱了皱,过了会,竟嘴巴一张,露出编贝般的牙齿,笑了起来。

正笑着,却见一行手持金莲杖、身披金莲灰袍的僧侣于闹市中分花拂柳而来,路人见此,纷纷退到两旁,朝他们躬身一礼。

扶璃看着,只觉得着队和尚看起来很之前大不相同。

尤其是队首那僧人,他袈裟上金莲竟已化作五瓣莲台,行过处,似有梵音四起。

不过,引起她注意的却是那——

“那和尚好俊。”

扶璃叹道。

可不是俊。

身处闹市,他却如身在清净台自在天,一张脸净白似有西域风格,轮廓深邃,气质出尘。唯独与那出尘气质不符的却是那双桃花眼,那双桃花眼无悲无喜,见他们,手持净檀珠朝他们遥遥一拜,又起身率队离开。

“小师妹你啊…”楚嗣音笑,“那可是重莲佛子,你之前揣在怀里上课偷偷翻的美人谱里,重莲佛子可是排在第二,能不俊?”

扶璃撅撅嘴:还说呢,那谱都给没收了,害她被吉香好一顿怪。

想要和沈朝云说上一说,却见拿那双深深的眼睛望着她,带了丝不悦道:“你上课看这个?”

扶璃顿时不敢说话了。

她可太知道,什么时候能惹这人、什么时候不能惹这人了。

沈朝云明显生气了。

“也没有,就一次。”

她竖了根指头,声音弱弱的。

楚嗣音咳了声:“师弟,倒也不必怪,小师妹性格跳脱,不受拘束也是应当。再说,书我也收了。”

“子不教,师之过。”

沈朝云抬头,面沉如水。

楚嗣音打了个哈哈,这话又怎说的,忙转了个话题:“说起来重莲佛子又有进益。十年涅槃…这是他第五次轮回了吧?”

“当是。”

“上回师弟剑挑三宗十二门百人,重莲佛子恰入轮回四境,未与你交手,师弟,以你现在修为,与重莲佛子相较,谁胜谁负?”

沈朝云没说话,腰间霜剑却锃然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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