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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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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强盗,可是也只是对上殿下这么一个人。”

谢容珏顿了顿,“但殿下刚刚那一下,我恐怕是今夜都睡不好了。”

沈初姒的手原本是支在谢容珏身后的,她此时伸出一只手,在他额头上点了点。

而此时,谢容珏才刚刚发觉,自己之前套在她手上的那对桃花玉的镯子,已经不知所踪。

他握住沈初姒的手腕,“殿下的那对镯子呢?”

沈初姒想要收回手,他的手却没松,这件事原本也瞒不过去,她想了想,才道:“已经被我当掉了,我总觉得这个客栈并不安全,况且你现在身上还有伤,总是住在这里并不方便,我思来想去,还是想要在这里买一处小宅,比较稳妥一点。”

“黎城远离盛京,这里并不太平,而每次父皇派来这里的刺史,却又说这里并无异样,我总觉得黎城的州吏可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回到盛京这件事,还是靠我们自己比较稳妥。”

“我现在身无长物,只有所剩无几的首饰可以典当,好在那些首饰足够在这里买一处小院,这样只需你伤好,就可以回到盛京了。”

谢容珏的手指在她空荡荡的手腕上蹭了蹭,沉默许久。

他此行匆忙,一路快马加鞭,并未带多少银两。

他知晓沈初姒说得没错,可还是不想她当掉珍视的首饰。

那桃花玉的手镯她时常带在身上,想来就是很喜欢的首饰,况且桃花玉罕见,若是被典当行卖出,恐怕也很难赎回了。

沈初姒看出他此时心情说不上是好,“没有关系,首饰多一件少一件都并不重要,物都是死物,相比于那些物件,重要的是安危。虽然隐卫应当也在找我们,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现在在黎城,只怕还在沿路上寻找,首饰留在我的手中也并不安全,不如留些钱财傍身。”

谢容珏听闻她的话,顿了片刻,抬手将沈初姒从窗沿上抱下来,随后倾身在她面前。

掀开她的裙裾。

手指握住沈初姒的脚踝,看着先前的那块烫伤。

一日过去,原本那看着骇人的伤口已经好了许多,破皮的地方已经结痂,只是她脚踝纤细,原本生得极为好看,现在却生生多了这么一个狰狞的伤口,看着就显得很是突兀。

谢容珏皱了皱眉头,手指轻轻拂过,随后抬手将自己耳边坠着的那颗红色的小珠取了下来,银白色的细链衬得红色小珠色泽通透。

他倾身将这根链子系到她的脚踝上。

链子动起来的时候,有伶仃的声响。

“云来赌场和群玉处,还有四方亭,都是我名下的产业。”谢容珏将链子拨动了两下,“现在,是殿下的了。”

沈初姒只知道他常出现在云来赌场,却不知道这原来是他手下的赌场。

而这几处产业,都是盛京日进斗金的店铺。

原来仁明巷的那处宅邸,并不是镇国公府所购置,而是他自己购置的别院。

所以,他才很少回到镇国公府。

绝大数时间,都是宿在别院。

沈初姒垂眼看他,“这么多产业都归于我,世子出手这么阔绰?”

“那些都算不得什么。”谢容珏轻笑一声,随后拉着她的手缓缓抵到自己的心口处,“……这个,也是殿下的。”

沈初姒的指尖碰到他坦露的心口,而此刻正在她手下的,是他骤急的心跳。

不加掩饰,像是晚来风急。

作者有话说:

怎么会有人第一次亲的夜晚就亲了三次,怎么会有作者还在写这章就已经想到了不可描述!!

写对手戏有点慢,再加上临时有个电话,有点事情,抱歉晚啦,二十个红包~

第59章

最后是谢容珏又起身去了一次净室, 而沈初姒坐在床榻边,手指轻碰着脚踝上的红色珠子。

从她第一次见到谢容珏开始,他的耳边就坠着这颗红色的珠子, 垂在发间。

现在这颗小小的珠子, 到了她的脚踝上。

唇上此时还带着一点儿黄芪的甜味。

谢容珏这次在净室停留得时间很久,沈初姒一直觉得有点儿倦意, 也始终未见他从净室出来。

沈初姒此刻不知道为什么, 突然想到了以前宋怀慕与她说过的话。

她手下抓紧了被褥, 虽然知晓不应当是再往下想去, 可是偏偏她向来记忆极好,现在甚至连宋怀慕和她说过的细枝末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阿稚, 你下个月不是要嫁给那个镇国公世子了吗?我之前看到过,郎君好不好用,就是在于叫水的间隔!我是觉得, 阿稚这样的, 洞房花烛夜的时候也没有什么郎君能抵抗得住,前一两次倒是还好,但是若是以后的间隔也实在短的很……”

“那你就和离,另觅佳婿吧,虽然那谢容珏的脸确实生得不错。不过当然了, 叫水也不是唯一的标准, 比如那个, 嗯, 反正也很重要。”

“我之前听着那谢容珏总是前去云想楼, 但是却又不让伶人作陪, 我总觉得他有可能是, 咳, 反正等阿稚你日后成了亲再看看吧,我也说不好,反正若是阿稚你不满意,到时候我给你多找几个模样俊俏的小郎君!”

还有宋怀慕送过来的册子,虽然只是被她随手翻开了一页,但沈初姒向来记忆极好。

沈初姒想到这里的时候,感觉到自己耳廓上都带着一点儿热意。

之前的时候,她向来一知半解,心无波澜,但是现在毕竟是……不可同日而语。

而恰在此时,净室里的水声停歇,沈初姒倏然觉得有点儿慌张,合衣躺下,顺手还将原本散落在旁边的被褥给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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