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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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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起床吃早餐的时候,妈妈忽然有些奇怪地问:“子默,你的嘴是怎么回事?”

萧子默若无其事地回答:“昨晚没吃饱,又拿了个馒头蘸辣椒酱,结果早上起来就这样了。”

“哎呀,那估计是上火了,我给你找找药吧?”

“不用,吃药的话我自己找就行。对了妈,我打算过几天去找一份新工作,你觉得怎么样?”

“挺好的啊!嘿我就说,肯定是闲了这么久,开始眼馋子晋忙碌的工作了吧?

早知道这样,就让子晋早点回来,你也不至于闲那么久。不过……咱家子晋也真够忙的,你看大清早的,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走了,说是开会赶不上了。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让孩子住酒店了,好歹离工作的地方近一点,不至于连饭都没得吃。”母亲又开始絮絮叨叨了。

“要是子晋住到了酒店,说不定你到时候会抱怨说,放着家里不住却去住酒店,这孩子越长大越不像样子。”父亲及时吐槽。

“哼,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为了儿子好,哪像有些人,儿子好不容易回趟家,还要跑出去下棋。”

“那某人还不是去跳了广场舞?”

“我那是为了让儿子觉得,他回了家,不用我隆重的接待和照顾。我该干嘛干嘛不是显得更随意嘛!”

“那我也是。”

“嘿,我干什么你都非要和我抬杠,是吧?”

“明明是我干什么你都看不顺眼才是!”

“我看你不顺眼?我要是看你不顺眼还会每天早上做饭给你吃?”

“你那是给闺女做的饭,我就是沾沾光而已。”

“好你个糟老头子,感情我对你好这么多年都是沾了孩子们的光了……”母亲说着说着就大怒起来,几乎要摔筷子。

萧子默急忙制止:“妈,我爸这不是逗您呢么,看您大清早的黑着脸,想让您开心开心。”

“好好好,怎么说都是你有理。”爸爸弱弱地回答一句,再也不吭声了。

“我当然不开心了!我养了几十年的儿子,连早饭不吃就走了,我养了几十年的闺女,连我买的衣服都不穿了,我辛辛苦苦做了早饭,还有人嫌弃……”母亲越说越委屈,连饭都吃不下去,长叹一声做忧郁状。

“那啥,子晋那不是有事吗?要是迟到了估计得扣工资呢;我爸压根就没有嫌弃你饭不好吃啊,是不是爸?”

子默殷勤地冲老爸使了使眼色,总算配合的他用下筷如飞演绎了妈妈的饭菜是多么的可口,“至于衣服……什么你买的衣服啊?”

“就是前天我和你黄阿姨逛街时给你买的那个啊,大红色的厚棉裙,特别漂亮。咱屋子不冷,你又穿大红色好看。昨天让你穿,你说懒得换,今天再说。今天我等了半天,你还是没有穿。”

“妈妈我不是忘记了嘛~您不要生气好不好?等吃完饭,我就换给你看。

要是不好看,我陪您一起去店里换掉。”好言好语哄了妈妈,总算将早饭这一节顺利结束。

萧子默回到屋里,将新衣服从袋子中拿出来,穿上之后就傻眼了。

这是条非常漂亮的大红色A字裙,布料是很厚的软毛棉,贴在皮肤上感觉非常好,里面可以套个厚一点的棉衬衣,但因为天气暖和,也可以直接套头穿。

正是因为可以直接套头,所以领口开的有些大。

当然平时开大领口也无所谓,但今天……镜子中的人,从脖颈到前胸,好多欢爱的痕迹还没有来得及消除。刚刚穿着高领毛衣,痕迹都被遮挡住了,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换了衣服,那些吻痕猛然显露出来,加上红艳艳的嘴唇,真的是……满满情色的味道。

都怪当时的鬼迷心窍!

萧子默咬了咬唇,恨恨的想着,纵然不舍,将这段酝酿多年后刚刚开始发芽的感情及时掐死在幼苗期,确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哪怕自己痛不欲生。

***

过年的时候,时子晋果然带回来一个名叫蔚樱的年轻女孩,爽朗大气毫不做作,连一向挑剔到认为“天大地大女儿最棒”的妈妈都赞不绝口,不过让妈妈惋惜的是,女孩只在家吃了顿饭就离开了。

虽然以妈妈的厉害,已经从女孩的口中撬到了他们对未来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的打算。

而在嫁女心切的妈妈语言攻势下,工作了一段时间的萧子默也走上了生活的正规,每日上上班,相相亲,吃吃饭,睡睡觉。

经过萧玫的自我催眠和深深憧憬,她几乎看到了女儿的春天将和大地的春天一同来临的美好景象。

虽然那一天降临时,着实把她吓了一跳。

某个西装革履的男士带着重重重礼杀进萧子默家,对着正在浇花的母亲深情呼唤——

“请把您的女儿嫁给我吧。”

没错,她最近确实对女儿的婚事有些头疼,无数次放言,哪怕倒贴也要将萧子默给嫁出去。

二十叁了,不小了,谈个恋爱得几年吧?准备个婚礼又得几年吧?这样算算,现在交朋友时间刚刚好!等年纪再大一点,就会错过女性最佳的生育年龄了!

趁着这会儿自己还年轻,能带带心爱的小孙子和小外孙,再晚几年估计就有那心没那力了。

女儿也确实烦不胜烦,但是随随便便将自己嫁出去,那可是不负责任啊!

本着这样的想法,她对未来的女婿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这孩子除了家世方面略有些不让人待见之外,其他的,简直是金龟婿中的金龟婿。

关键是,据说,这孩子暗恋自家姑娘好几年。

随意抽了几个关于女儿私密的问题,小伙子满脸通红却口齿清晰地完全答对,加上老爹单独在书房对女婿进行的爱的教育,两大家长一律拍板,赞同了这桩婚事。

唯独,女婿的家世有些让人头疼。

金龟婿金龟婿,金龟的一家子全都是金龟,但这些金龟,都是会咬人的凶龟。

女婿名叫盛宇文,盛这个姓在自己W市没什么大不了,但到了R市,那就是土豪的象征。

盛宇文家的公司是R市的龙头企业,其下属分公司中的物流公司,更是给盛家吸金的摇钱树。而盛宇文坏就坏在,他在这个公司中的股份占了大头,家族中那些亲眷们,无一不对这块肥肉虎视眈眈。

盛宇文对着岳母欲哭无泪:“我也不想这样啊!

但是我爸爸去世前就是给我留了这么多啊!

关键是还被爸爸那群值得信任的朋友们给保住了啊!

继承这么大的一遗产,我自己也很心虚啊!

好在我妈妈那边的亲戚还能帮个忙,将我从商海中给捞出来。

现在我只用坐吃分红就可以了,那些商战啊乱七八糟的,完全不用担心了!”

母亲:“你大学学的是影视专业,难道不做生意,你打算去演戏?”

盛宇文忽然红着脸害羞道:“我妈妈那边的亲戚不允许我演戏,我想着,也不能一律都听他们的。所以犹豫了这几年,我打算去考公务员……”

母亲眼睛一亮:“……”

好孩子!

***

公务员虽然收入不高,但胜在生活稳定,而他们盛家不缺钱,自己时家也不希望宝贝女儿去做富太太。听这孩子听口气,是打算离开家族单过,没有公公婆婆,自家姑娘应该也会自在一点。

盛宇文继续:“我都想过了,不能在R市考,最好要远离R市,我妈妈那边的亲戚,我也不想继续依靠了,所以还要远离他们。咱们W市离R市也近,所以这样算来算去的话,唯有靠海的N市是个不错的选择……”

母亲:“那内陆偏僻的K市D市S市怎么样?”她说的,都是和W市比较靠近的几个地方。

盛宇文又红了脸,对着厨房忙碌的身影来了个深情款款的注视:“N市也算是个大都市,发展前景好。结婚后小默想工作就工作,不想工作我的分红也足够养着她。

我都想好了,到时候在我们家对门再买一套房子,这样万一小默生我的气想离家出走,直接出走到对门就行了,又安全,又可以出气……虽然我想不到会有哪方面惹她生气……妈您说的那几个地方我都考虑过,但地方太偏僻了,我不舍得小默跟着我在那种地方受委屈……

我的老婆是用来疼的,我可不舍得她受一丁点儿的委屈……”

连婚还没订你乱叫什么妈呀!

总而言之,盛宇文是个对萧子默忠贞不二、略有些软弱但一切听从萧子默指挥的、宠老婆的金土鳖。

男人嘛,听话就够了。

母亲得出这个结论后,同样对着在厨房忙碌的某个身影来了个深情款款的注视,就这么下定了决心。

她完全没有听到厨房里萧子默惊讶的话,“爸,你怎么忽然开始打喷嚏了?是不是穿的薄了?”

***

等到时子晋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萧子默和盛宇文已经在心急妈妈的催促下,领了结婚证。

他抛下手头所有事赶回W市,正遇上散着步要去试婚纱的萧子默盛宇文的背影。

漫漫人潮中,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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