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89(1 / 2)

加入书签

</p>

</p>

肩膀,“世子莫走,哥哥我,教你骑大马当将军啊。”

小宫九当场沉下小脸,狠狠拍开了他的手,“不要。”

377

小宫九,一个打心底讨厌臭老爹的萝卜头。

他是当真讨厌他的老爹,连带和老爹相关的一切都讨厌。

包括将军王的身份。

然而小小的萝卜头又怎能抗过像三弟这般壮士?

三弟是那么的勇猛,猛得扛起小宫九便是跑向马场,一齐骑上他的汗血大宝马。

喔!好大好大的马,好长好长的睫毛,小九看了在小宫九的脑海里捧起小脸直呼漂亮。

小宫九却一点都不开心,撇开老爹的原因不谈,他最近在沉迷另一种东西——

钧哥晚上睡不着画的小人儿书。

起初小宫九发现后还以为是普通的火柴小人在乱舞,但越看越觉得不对,这小人儿手上还拿着一个木棍一样的东西。

小宫九捧著书跑到钧哥,指着小木棍一问,”这是什么?”

钧哥扫了一眼,“剑。”

小宫九这才发现,这小人儿书竟然是钧哥画出的剑谱,上面看着乱舞的动作竟然全都是钧哥的剑法。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小宫九一看就入了迷。看久了,白天的时候还试着拿树枝比划比划。刚练出了点苗条,便杀出三皇子这个程咬金,把小宫九掳去马场练起了骑射。

这可打乱了白天的计划,小宫九闷闷不乐。

而此时的钧哥正在看书。他已经习惯了东宫里的闹腾,在这喧嚣的世界里,他已是熟练掌握了剑修独有的技能,无视旁人完全沉浸于自己世界中的自闭。

他正在看菠菜前几日和信一起寄到他手上的书,是那本名叫七略的兵书。时隔一年多,菠菜终于把全书写完,还多抄录了一本。

菠菜在信中写到军营人多,小卒们都是多人同住一屋,菠菜怕不方便就把原稿寄给了他,让他看看顺便帮忙保存。另一抄录本,菠菜打算过些日子送给上司用于自荐。

菠菜一开始是白衣,直接自荐的话上司定不会信他。但如今不同了,经历几次战役后他的身上有了军功,七略也写好了,自荐时更能取信于人。

恰巧过些日子就是中秋,也是菠菜的整岁生辰,那日自荐或许会多些好运,正好也能当作送给自己的生辰礼。

钧哥想了想觉得这个生辰礼的确不错,打算也送菠菜一个差不多的。于是在中秋当夜家宴后,他将七略放上了御书房的书桌

第56章 不想取题

是夜。

父皇低头阅著书,这是他时隔多年来第一次翻开兵书。

父皇是个武派皇帝,年轻的时候一直行走在军营里,看过兵书无数,见多识广,不过是堪堪几眼就能辨别出书的好坏。

这是本好书,父皇心想。不,不仅仅是好,这是一本让人惊艳无比的兵书。

细细阅去,饶是像父皇这样身经百战的武派皇帝都不得不抚掌大叹写书人的天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