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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灯,带着课业躲进被子里,用的就是这颗夜明珠。
后来,阿城成了城主,他爹和他娘私奔浪迹天涯,再也没人盯着他交课业。
他自由了。
他再也不需要化身死线战士,连夜偷偷躲在被子里肝作业了。
所以,他决定把这颗代表着死线战魂的夜明珠送给了钧哥,就是为了让他的好兄弟钧哥继承他的意志,感受他的激励。
他这是在告诉他的好阿钧一个深刻的道理——
只要活得久,自由自然有。
当时的钧哥觉得很有道理,并郑重地接过了阿城手中的明珠。
这一接,就是六年。
那一年钧哥和阿城十七,如今两人都二十有三了。
天呢,二十三,六年。
他,顾钧,竟然和他的好兄弟阿城分别了六年,除了通信之外都完全没有见过呢。
话说,阿城长什么样来这?
钧哥想了想,依稀记得好像很仙,是个纯正的,和钧哥志同道合,走在一起都不会逊色的剑修人。
但,具体长什么样呢?
钧哥仔细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决定放弃。
反正大概就是个帅气剑修的样子。
记不清阿城的长相没关系,钧哥还记得阿城的意志和对夜明珠的高度评价。
因为继承家业的关系,钧哥回到了他所到之处必然灯火通明的老家,因此一直没有找到使用夜明珠的机会。
而现,他终于找到了。
就是现在!
钧哥一个滋溜飞上卤蛋背靠的大石头。
那石头好大,好高,比三个钧哥竖着叠起来还要高,在他去练剑前都没见过。
显然,这是卤蛋饭后消食不知从哪里搬来的,估摸着是用来挡风,顺便营造背后靠墙无鬼能袭的安全感。
有些幼稚又有些机智。
嗯,就是根据菠菜妈所言,菠菜在离家前也都是这么干的那种机智。
不过菠菜比卤蛋更甚一点,他还会死死裹住被子,无论春夏秋冬,都要把脚和头缩进被子里。
他说,这么做是在防止风灌入温暖的被窝,还可以防止老年得老寒腿。
钧哥信他个鬼。
前尘不再谈论,菠菜如今也算是功成名就,得给一些面子。
钧哥收回飞远的神思,站在高高的石顶,放下夜明珠。
这一瞬,天,亮了;月,有了;地,明了。
明珠与卤蛋头顶共一色的光明了。
啊,多美的月色啊。
美得让那石头后的溪流都泛起了粼粼的波光。
闪耀而动人,伴随着若隐若现的潺潺流水之声,就好像朦胧月下的美人,伏在岸头,似是轻哼似是叹气——
等下,叹气?
钧哥低头一看——
好家伙,这河边还真趴着个人。
仔细一看,竟还是个熟人。
是师叔,在卤蛋去梦中和佛祖相会后不知所踪的师叔。
他在干什么?
他为什么要解腰带?为什么要走进河里?
又为什么在发现钧哥后瞳孔一缩,抬起发红的脸,湿润的眸,好像很热的样子,如叹如喘,如绝望又似希望?
钧哥见状有些疑惑,沉思一瞬,眼神一凛。
难不成师叔他、他是要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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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女眉毒发作生不如死的师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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