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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绣桃花,缀珍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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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拳打在棉花上,安时礼突然间懂了,和金鼠姑梆子似的说话,伤的是自己的喉咙,气坏的是自己的身体,而她永远是那个挣头挣脑的田螺精。

“罢了。”安时礼不再管金鼠姑的鞋子,到案前坐下研磨折袖,拿起笔准备写顺朱儿。

顺朱儿是要用来给金鼠姑识字用的,安时礼研了红墨水,铺开六张纸,不一会儿,每张上面都写有十二个混蛋。

安时礼写的是小楷,笔划婉转,瘦劲精匀。六张纸,一共七十二个混蛋,写到后头,安时礼对混蛋二字越写越陌生。

写顺朱儿时,安时礼心无旁骛,写完才发现金鼠姑不知何时到了跟前,她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睛痴痴地望着他写的字来了一句:“大人,你为什么要放血写字?”

安时礼搁了笔,懒得解释,重新研了一盘黑墨后,从旁边抽出一张画卷卷起,与金鼠姑进行交流:“从今日起,你要好好写顺朱儿识字。”

“哦。”金鼠姑哦了一声后,有要没紧,转身爬走,“我不要,你自己写吧。”

金鼠姑爬行比蹭行的速度快了叁倍不止,手脚并用,一下子就爬到了门口,眼看上半身已出门槛,安时礼哪里许她从眼皮子底下逃跑,掉态掉声,没了往日的文雅气,嘴里诶诶两声冲过去抓住她的脚踝,往里拖拽:“你必须写!”

脚踝被抓住,明明一点也不疼,金鼠姑还是铺眉苫眼大叫一声:“救命啊,孽障大人要杀田螺姑娘了,救命啊。”

可是书房外无一人经过,她的求救声淹没在呼呼的风儿里。

被拖拽的那瞬间,金鼠姑的双手死死扒住门槛,立起眼睛来质问安时礼:“侬要杀死个同我做冤家噶?”

“不识字还没资格与我做冤家。”安时礼腾出一只手,将金鼠姑扒门的双手拉开,死活拉她到案前坐下,逼她拿起笔。

方才研的黑墨水是给金鼠姑用的,安时礼用红墨水写,让金鼠姑用饱沾黑墨水的笔描着他的字写。

安时礼在金鼠姑耳边轻语:“这是两个字混蛋,可别再写什么昆氵0。”

“我不要。”金鼠姑的右手被迫抓着笔,闹着脾气,迟迟不肯落下。

金鼠姑知道自己不认识字,但她觉得不识字也可在人间生存下来,胡玉酒也不认识多少字,在苏州里照样混得风生水起的。

“今日不学会这两个字没就有饭吃。”安时礼的态度强硬起来。

因为安时礼的语气加重,口中呼出来的气更热了,金鼠姑觉痒,又是嘿嘿笑了几声。

“不吃就不吃,我吃草去。”金鼠姑把笔放下,再次爬走,安时礼不是个好吃的果子,她决定要爬得远远的,再不来招惹他。

安时礼今次没有立刻上前去追,冷眼看她爬行了一段距离后才跟上去,抽出她竹篓里的竹子,一端凑进她的耳边,叁个字叁个字一停顿地道:“写完后,买新鞋。一只粉,一只蓝。绣桃花,缀珍珠。”

绣桃花又缀珍珠,甭提有多花里胡哨了,但金鼠姑觉得花里胡哨才时髦,半武也爬不动了,向前伸的右手默默收了回来,膝盖也往后撤,一直撤到案前:“真的吗?”

“真的。”安时礼下颌一抬,示意她拿起笔来,“写完这七十二个字,就去买鞋。”

“好吧,暂且信你一回。”金鼠姑如抓东西一样抓起笔,然后趴到地上去写。

金鼠姑握笔的姿势不对,描着写也容易描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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