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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喜欢金色(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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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田萝心想。

蔡田萝女儿家的心思比掉落在地板上的珠子还要活络,又不能冒昧去询问,她的眼儿转去看安时礼纤细白皙的手指,沉吟片刻,道:“多、多谢大宗伯,那我便不打扰大宗伯了。”

安时礼轻轻点颌作一礼,随后招来一奴哥送蔡田萝出府。

未被心上人挽留,蔡田萝心事重重,沁头随奴哥离去。

“啊……漂亮的鞋子走了。”金鼠姑的魂魄随蔡田萝的鞋子飘远。

魂魄飘远,脚下亦动了起来。

扯袖子已经扯不住躁动的金鼠姑了,安时礼改抓她的手肘处。

金鼠姑眼睁睁看着鞋子消失在拐角处,一副急泪,四肢乱扭,要挣开安时礼追上去:“我要鞋子。”

“我给你买了鞋子。”金鼠姑浑身是蛮劲,动起来安时礼得用两只手抓住她,“别乱动。”

听到有新鞋,金鼠姑垂垂安静下来,指腹抹一抹干涩的眼角,用苏白问:“时路格哉?”

“时路格,忒时路格。”安时礼忘了金鼠姑能听见声音了,偏头凑过头去回话。

回完才想起来金鼠姑能听见了,于是讪讪地笑了笑,掩饰面上的尴尬之色。

“好吧。”金鼠姑不再念蔡田萝脚下的鞋子,开始念自己的新鞋,“那大人你什么时候给我鞋子?”

李绣娘说叁日后可以去鞋铺里取鞋,今日正好的第叁日了,安时礼想了想,回:“写完今日的顺朱儿就给。”

“又要写那个东西吗?”金鼠姑听见顺朱儿叁个字手指就开始发疼,她口中呼热气来呵护指头,“我不想写。”

“要写,还要学《叁字经》。”逼人学知识这种事情,安时礼不是第一次做了。

府中的小厮与奴哥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温饱成问题,哪有闲钱去买书学知识,于是进府后,安时礼每日都要他们读上半个时辰的书。虽不能下笔成文,出口成章,但拓了眼界,开了心胸,怎么着也是件好事。

第一次逼只精怪学习,安时礼的态度温和了许多,扯了金鼠姑去了书房,先给她讲了几近半个时辰的《叁字经》。

金鼠姑听得昏昏欲睡,呵欠连珠箭来,一颗晶莹的小泪花挂在了眼角。

呵欠会传染人,安时礼期间也无声打了几个,念到“丝与竹,乃八音”方闭了嘴,提起笔来写字,但未写下一个字就搁下了。

安时礼找出昨日的顺朱儿,铺在金鼠姑面前:“昨日的孽障还没写完,今日接着写。”

金鼠姑的两只手掌,撑着没有一缕精神且摇摇晃晃的脑袋:“我好困。”

语毕,嘴巴大张,不雅地打了个呵欠。

无一点困意的安时礼见之,又跟着打了个呵欠,打完,他塞一只笔到金鼠姑手中:“能不能别打呵欠了。”

“困呐,忍不住。”金鼠姑接过笔,说话时又打了一个。

安时礼转过头不去看她打呵欠:“快点写,写完就有新鞋子穿了。”

金鼠姑的坐姿慵懒,握笔随意,没什么技巧,笔画的顺序颠倒,只把红描成黑来应付安时礼。

后面有加更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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