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皇后对着身旁的宫女道:菊英,送她回去,让哥哥请人教教她规矩,以后这般,实在不成体统。
菊英跟在我身后送我出宫,我拽着圣旨忽然在宫道上跑起来。
章小姐,你等等奴婢呀,宫中岂能这般莽撞。菊英在我身后低声喊叫。
我却控制不住自己,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一个没注意,前脚绊了后脚,我重重跌倒在地,圣旨散了开来。
章氏秋荷,温良敦厚,品貌出众,朕闻之甚悦。今太子适婚娶之时,当择贤女与配。值章氏秋荷待字闺中,与皇太子堪称天造地设,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为太子侧妃……
手里的圣旨是那样的讽刺,那样的可笑,我大口喘着气,丢开圣旨,泣不成声。
肚子越来越痛,汗水沿着脸颊不断落下来,我捂着肚子疼得满地打滚。下意识往身下一摸,手心里和指尖上全是温热黏稠,夹着浓重腥味的殷红,好像有什么东西源源不断从我身下渗出来。
那是我孩子的命。
章小姐。满头大汗的菊英追上来,看清眼前景象,惊呼一声,又猛地捂住了嘴,作势要来搀我:此处人来人往,你可不能在这躺啊,我扶您起来。
珠珠姑娘?月白色的身影越来越近,殷九逸在我面前蹲下,牵起袖子给我擦了擦满头的细汗: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太医院。
安王爷,这不合规矩,还是让奴婢——菊英还未说完,便屈服在殷九逸凌厉的目光中。
王爷,求你不要去,去了太医院我就没法嫁人了。我疼得嘶嘶吸气,汗珠沿着脸颊哗哗而下:我只是喝了堕胎药,没什么要紧的。
话音方落,殷九逸不管不顾地抱起了我,秀美的眉毛拧成一团:喝了堕胎药会死人的,我先送你去太医院。嫁不了人,大不了本王娶你。
我缩在他怀里,生怕自己一身的血污了他的衣袍,可是这根本无可避免。
王爷,真的不能去太医院,不要去太医院,不能去。意识有些迷离了,我强撑着交代道:我不去太医院,去了太医院,我在京城也待不下去了。
好。
听到满意的答复后,我支撑不住地闭上眼睛。
我曾那样期待,渴望这个孩子的到来,渴望可以幸福一点。好像有了这个孩子,我平凡的人生可以璀璨一点,以前所有受过的苦都不算什么了。
我曾在黑夜里由衷地感谢上苍,谢谢她送我一个孩子,让我不那么孤独,不再像个没人爱的可怜虫。
可是身下大片大片的血却在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孩子没了。
我不配得到一丝丝的幸福。
第30章
那日,安王将我从宫里抱回了安王府,鲜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这一幕正好被京城一画师描绘下来,不出几日,安王抱我回府之事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说书先生编了一出又一出王爷美人的戏码。
不出意外,我爹又训斥了我,好像他的女儿是什么水性杨花的糟糕姑娘,铆足了劲儿在太子和安王之间周旋,为了富贵和名利不择手段,前脚和太子睡了,后脚又去招惹安王。
入梦时总是陷入反反复复无法解脱的情绪中,一闭眼,整个世界只剩下一滩鲜红和掌心满目的湿热黏稠。
一个小孩隐在一团白光里,摆摆手朝我嘻嘻地笑,那是告别的姿态,渐渐地,他的脸和半个身子隐没在光团里,他背过身来叫了一声娘亲,笑着又挥了挥手,随着白光一同消失了。
噩梦惊醒,我在无边的漆黑中,抱住膝盖,泪如雨下。
没过几日,皇上身旁的公公来府上宣旨,将我赐给殷九逸做侧妃。
我爹哆哆嗦嗦地问公公圣旨是不是写错了,公公将圣旨递给我爹,捂着嘴忍不住低声起来。
殷九逸的母妃是已逝的明贵妃,街头的乞儿都知晓,明贵妃是皇帝挚爱。
明贵妃所出的大公主病逝后,皇帝悲痛万分,大公主的丧仪是比照着太子丧仪的规格办的。皇家公主和皇子本该分开排序,但这位公主却能跟着皇子排序,皇帝对明贵妃的宠爱可见一斑。
也是因为这种缘故,本该是大皇子的殷九逸成了二皇子。
都说富贵人家偏爱大儿,殷九逸的名字和封号便是最直接的佐证。
安王,殷九逸,皇帝希望他富贵安逸,名字里都能看出皇帝的偏爱和慈父之心。
若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和殷九清争东西,那人一定是殷九逸。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帮我,我乐见其成。
第31章
没过一会儿,安王府的人敲锣打鼓将流水般的聘礼抬了进来,绑着红绸带的箱笼从门口一直抬到了前厅。
门口瞧热闹的人围了一圈又一圈,殷九逸一身红袍骑在高高的白马上,手里还提着两只大雁。
他从马上下来,从人群中走过,妖孽般俊美的容颜令围观人群屏息。
这或许是我这一生中最光彩、最有脸面的一日。
那日在安王府醒来后,殷九逸同我坦白说他不喜欢女人,他还说,如果我需要的话,他会娶我。
我怔愣地看了他许久,点了点头,当着他的面绞烂了赐我为太子侧妃的圣旨。
那日他的脸同现在相重合,朗目疏眉,唇如涂朱,实在是极漂亮的一张脸。他走在众人中,像是星月处在瓦砾间。
下聘殷九逸本不用亲自过来,可他还是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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