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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他自己,他没有能力独自在外面生存,给他自由会让他丧命。

不是的,那是以前,他暗自给自己打气,他只是从未一个人在外面生存过,只要给他机会他能够适应一切环境。

汽车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夕阳的照拂下,字牌上扭曲的阿拉伯文字格外模糊,明越的阿拉伯语相当一般,停下来看了很久都没看清上面写了什么。但是他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这里接近喀布拉,丧尸非常多。他大致判断了一下方向,狠下心选择了左边那条路继续前进。

只有一张老旧的电子地图,丧尸潮爆发前的版本,没有导航,也没有向导,他从未来过这片地区,三天之后,他不得不承认一个绝望的事实,他迷路了。

身上的最后一块电池耗尽,太阳能电池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损坏了,明越彻底陷入了困境。更糟糕的是,他错误地驶入了一座小镇。

这片地区和塔纳托斯不一样,安全区附近定期有雇佣军清扫游荡的丧尸,而他一路上所过之处到处能看到丧尸游荡,哪怕在公路上,也能远远看到很多模糊的人影。

活人的气息让这座小镇沸腾了,明越根本不敢离开主干道,将油门踩到最底下,疯狂地向前驶去。

“咚——”

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跳到了他的车顶上,他听到了毛骨悚然的指甲划拉铁板的声音。

猛地踩下急刹车,车顶上的东西被甩了下去,明越惊魂未定地再次踩下油门,轮胎碾过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但是他没法去注意。

因为前方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尸群。

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眼睛里蒙了一层薄薄的白翳,青白色的皮肤,长着一张张空洞的嘴。

他闭上了眼睛,为自己鼓气,大吼一声将油门踩到底,冲进了丧尸群。

尸群被他冲散了,轮胎碾过无数人体,骨头折断的嘎吱声没有停止,他不敢停下来,蒙头向前开,就算丧尸爬上他的挡风玻璃也不敢停歇。

一口气开出了一百公里远,他终于停了下来,这里是一片空旷的平原,视野旷阔一望无垠。

没有丧尸的影子。

他很疲惫,低头抵在方向盘上,刚想休息一样,指甲抓挠铁板的声音从地盘传来,让他瞬间打起了精神。

有一只丧尸藏在汽车地盘上,被他带了出来。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解决这个难题。

他抬起头来,盯着前方火辣辣的阳光思考了很久,转身从后座找了一把趁手的扳手,和罗德里安送他的那把沙漠之鹰。

拿起枪的时候他停了一会儿,他讨厌这把枪,总是让他想起罗德里安。

他认为罗德里安为了哄骗他编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为了让这个故事看起来更合情合理,还污蔑了他的老师。这个混蛋前科累累,这么做一点也不奇怪。

那只丧尸还在车底,他打开天窗,从上面爬了出去,准备跳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这个高度对于他来说还有点困难。但是只是停留了几秒钟,他咬紧牙关,用尽全身力气落到了最远的地方,滚了几圈保护自己的脊椎。

他一落地,那只丧尸就从地盘里钻了出来,朝他飞快地爬了过来。

明越勉强稳住自己,抬头朝它开了一枪,可惜打歪了,击中了它的肩膀。

丧尸被打得歪向了一边,没有停下来,只是动作变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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