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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港的烧麦除了蘸醋,还会给一碗高汤,清亮的汤上撒一把葱花,喝下一口会觉得整个人都被打开,畅快极了。
小时候他和奶奶一起吃烧麦,奶奶总说自己爱吃皮,不爱吃肉,把自己那份的肉也拣出来给季星回。
季星回发现自己是如此害怕回到星港,太多回忆压得他骨头都在疼。
他匆匆吃完了这一餐,回到酒店房间,看着窗外的三角梅,发了很久的呆。
周克云住的酒店窗外当然不会有三角梅,宽敞的办公桌上,一小束修剪整齐的白色绣球花,插在精致的水晶花瓶里。
季星回跟着周克云进去,房间位于32层,巨大的落地窗正对星港的海。
周克云脱掉了外套,今天没人帮他挡酒,最后喝得有些过量,现在已经有些头晕目眩。他撑着脸,看起来有些难受。
季星回刚工作的时候,酒量不好,应酬总是喝醉,所以他很能体会这种难受。
季星回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冰柜里有牛奶,但是没有加热设备,于是他打电话叫了客房服务,让他们送一杯热牛奶上来。
服务员来得很快,季星回道了谢,把牛奶放到周克云手边。
“喝点牛奶会好受很多。”
“谢谢。”周克云抬起头,看了季星回一眼。
“不客气,花的也是你的钱。”季星回在他对面坐下,低头看手机。
周克云把牛奶喝了一半,问他:“墓地决定了吗?”
季星回点点头:“西山那个吧,正巧奶奶的骨灰也在那里。”
“不觉得太远吗?”周克云看起来清醒多了,“虽然风景很好,有山又有水。”
季星回有点诧异:“你这么了解吗?”
周克云垂下眼睛去拿牛奶杯:“嗯,有个认识的人也葬在那里。”
季星回放在腿上的手握紧了,他一下就知道了周克云说的是谁,他竭力保持语调的平稳:“那明天正好可以去看看他。”
周克云捏着杯子壁,皱了下眉:“没关系,明天我是陪你的。”
如果他们真的是走到谈婚论嫁这步的恋人,季星回应该对周克云的话感到满意,但他们不是,他们只是有一层浅薄的老同学关系,现在莫名其妙地站在了一条船上。
但哪怕他们实际没有感情上的牵绊,季星回依旧无法洒脱地跟周克云说,如果他想去看易锦,他是不会介意的,他也管不着。
毕竟易锦是个好人,一个倒霉的,薄命的好人,也是因为他的早逝,所以周克云一辈子也不会忘却他。
季星回可以猜到周克云为何每年都会回星港,易锦就葬在那里,他永远年轻,永远让人念念不忘。
那一天换了教室的季星回,卡着时间把作业写完,像往常那样换好了工作制服。晚自修的铃声已经打过,他不会碰到人。就在他快要下到琴房那一层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交谈的声音,顺着走廊传过来。
他不想被人看到,于是转头跑回楼上。
照理说,季星回只要在转角处安静地等待三分钟,然后再下楼,就可以避开他们。但他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他上了楼,站在走廊的栏杆边上往下望。
季星回很轻易地就认出了左边的那个人是周克云,他个子很高,背挺得直直的,他手里拿着吃空的披萨盒子,顺手扔在楼下的垃圾桶里。走在他身边的那个男孩比他要矮一个头,有一个圆滚滚的后脑勺。两个人挨得很近,男孩正在笑着说什么,还把手里的果汁举到周克云面前,这是一个分享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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