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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胜郁闷起来,脑袋没问题的男的自然不会把这些旧账都摊出来给心上人看,更何况就算是让司胜一个一个列举,他也说不全,有财有势的那几个他大约还能叫上名字,其他那些莺莺燕燕连长相都模糊了,怎么可能一一列举。

随流加快了脚步,“我不管,你不交代清楚,我去看看利采就走。”

“喂,随流你不能这样对我!”司胜急急忙忙地追上去,苦笑着说:“况且……林灭尘对我说了,你跟那个艾琳悠汀的骑士是怎么回事?他不是跟你妹妹有婚约的吗?怎么突然追求起你来了?”

随流昂起头,他可一点也不心虚,“我明确拒绝过他两回了,是他非要追求我,这不关我的事。”

太阳渐渐地坠入远处山脉的边缘,留下一线金光,将天空染得通红绚丽,随流一面盘算着今后的生活,一面向前慢慢地走着,司胜跟在他身边,嘴里解释着,清河不自在地走在他们身后,总之……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远在叶家承受鲁西利娅怒气的林灭尘哀号:哪里好了?哪里?!!!)

番外 先知的故事

我不知道亘古的生命是怎样的,或许就是指我吧……没有太过强烈的爱情,没有任何政治立场,只要我看着顺眼的人,我就给他们以知识与恩惠。

从五大陆有历史记载的时候我就活着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到达的这个世界,但我确实是来了,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浑身赤裸,大约人都是这样,赤身裸体的来,赤身裸体的走。然而即使我这样地来到这里,也被这里的原始人类奉为神明,我其实,什么也不会。

由于和中学课本中介绍的有偏差,我一开始还对这里的原始人类很感兴趣,他们的生活与常人不同,他们会魔法……当然,后来我知道那不叫魔法,那叫灵魂之术,说白了就是现代小说里的元素魔法加超能力。

后来我还知道,只有我呆的那个原始部落与别不同,只有这个部落的人会灵魂之术。

而我,据说是灵魂之力最为强大的“自然神之子”,是最接近神的存在,可以永生不死,后来改名叫“灵魂之子”。

没错,这地方已经发展到了宗教祭拜的时期,好吧,还不算坏,至少那个什么神给了我这样一个好用的身份,因为是它的孩子,我整日不出去打猎混吃等死也是可以的,我整日优哉游哉闲晃,对这些原始人指手画脚也是可以的,当然,我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去跟这些丑陋的原始人发生什么超乎友谊以上的关系。

然而,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之后,我开始变得很沮丧。

原始社会……如果按照中国的历史发展速度来算,我还得再活几千年才能享受到文明程度与我之前生活相符的种种福利。

他们的语言简单,缺乏形容词,没有状语和补语,我不知道那段长大的日子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总之每天的目标就是锻炼身体,练习那个叫灵魂之术的魔法,让自己变得更加接近神,更加无所不能。

后来,我还跟着部落去学习了打猎,没有办法,如果我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只有这一个方法。为了不让自己在路上饿死渴死,我得学习一切东西——寻找食物和水源的方法,根据地形分辨气候,对抗野兽的技巧,制作工具的手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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