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温修(1 / 2)

加入书签

温修今年叁十岁了,在外人眼里,他是个好老板,在妻子叶枚心里也是个好丈夫。

跟妻子叶枚结婚叁年,从不晚归,出差加班都会报备,纪念日都记得,礼物和浪漫也从不缺少。

他脾气好,温润如玉的,眼眸淡如水,对上对下,对内对外几乎没有发过火。

他是个好男人。

嗯,起码他们都这么觉得。

今天是新的日子,温修要去一中露个面,象征性地演讲一下。

八点起床,叶枚还在睡,他看了看熟睡的叶枚,如往常一样吻了吻她的额头。

叶枚醒了,睡眼惺忪的:“你要出去了吗?”

“嗯。九点半就正式开始了。”

“真的不用我陪你去?”

温修笑,叶枚伸手挽住他的脖颈,亲昵地窝在他怀里,温修也是极尽宠溺地爱抚着她。

“舍不得你。”她说。

“乖,我今天早点回来。”

他起身,洗漱,刮胡子,穿西装,打领带,一丝不苟。

独居的小洋楼内只有两个负责煮饭打扫的保姆,见他下来了,问他要吃点什么早餐。

温修想了想,说要出去吃。

开着车,在外面转悠。

细雨绵绵,原阳市多雨,又恰好处在这么一个时节,一年到头,春天雷雨,惊蛰,惊蛰过后紧接着梅雨,夏天的暴雨,秋天的秋雨。

温修看了看手表,才八点四十,他去了一趟花店。

花店老板娘似乎很熟悉他,点了点头:“又来买花给老婆吗?”

温修微笑着,他的笑有一种如沐春风的魔力。

“是的。”

“还是红玫瑰?”

“对,她最爱玫瑰。”

跟她这个人一样,带着刺,却又美好得想让人不顾手被扎破的危险而去靠近。

九十九朵玫瑰,放在副驾驶,端端正正的。

九点,他到了学校后街。

玫瑰放在车内。

他去一家名为胖大姐米粉店的店子,老板却是个男的,抽着烟,穿着灰色的短裤和白色的背心,店铺不算大,也不算多干净多整洁,米粉的香气倒是很浓。

“木耳肉丝圆粉,多点辣,要一份麻辣豆腐。”温修说着,给他递了一支烟。

老板笑,现在的年轻人还是历练历练好,这样才会来事。

温修也不算是经常来这儿吃粉,但是老板对他印象深刻,因为这么一个身材高大,西装革履的精英型男人应该在那些什么米其林卖轮胎的店子里吃。

管他几颗星的轮胎,老板也不认识,他就认为中国的美食才是最牛叉的。

一碗粉下肚,温修吃的有些嘴红,后面一个劲儿在喝水,有些胃疼。

“年轻人,你不会吃辣要我放那么辣椒干什么?”

温修没回,只是付了钱,拿纸擦了擦嘴,又开着车入了一中的正门。

小礼堂很明显,校长特地拉了横幅迎接他,见他一下车,校长就带着校方的高层们涌了上来。

那目光就像是狼看见了肉,温修笑了笑,比喻自己像是掉进狼群的一只小绵羊。

学校的气息,温修闻着,总觉得时光过的太快,咻的一下他就叁十岁了。

学生们已经陆陆续续下来去礼堂集合,温修收到了李不言的消息,说是下午还有家长会,温修回了一句知道了。

他跟叶枚结婚这么久,一直都没有孩子,温修事业上升期,叶枚也不想要,就这么拖着,反正温修没有父母,没人催。

小礼堂里灯光聚集在了台上,温修按照流程上台,演讲,偶尔听见底下坐在前排的小女生夸他好帅。

看,多么青春洋溢。

他有点怀念。

大概是到了这个年龄了,总是经常性的怀念以前的事情。

高叁的没来,他们只剩下一个月就要考试了,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反正演讲这种东西大家都心知肚明不过是走个流程听一下心灵鸡汤做做表面功夫而已。

赵望坐在李氏兄弟身后,她特地把马尾拆了下来,早上的时候就从赵朔那儿拿了他新买的AirPods,打算直接两只耳朵塞上听歌。

这种场合太无聊了,她昏昏欲睡的。

潘珍倒是哇哇哇个不停:“天呀,斯文败类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成语吧?”

“不好意思,你是怎么看出来‘败类’的?”赵望问。

潘珍害羞得不敢说话。

台上的温修光芒万丈,让赵望不由得想到了吴启华饰演的程至美,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

还有那句经典台词:“你说的这个朋友到底是不是你自己?”

两个人的气质有点神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