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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恨不得永远抹去儿时的记忆。
然越痛苦的事件,就刻划得越深。汪琳一岁多的时候,母亲便不见人影,父亲单独带着她几年。不,说带她也不是,毕竟他那时几乎是住在公司。
在家时,父亲对汪琳完全地漠视,只请了一个态度同样疏离,除提供基本的三餐外根本不在意她的保母应付。直到汪琳四岁时,父亲将她载回乡下老家,交由祖父看顾,此后便连一次也没回去。祖父始终觉得汪琳是个累赘,也从未承认过这个孙女。对于儿子莫名带回的包袱,他是完全不愿负起照顾责任的。每天,祖父便外出与朋友喝酒赌博,晚上醉醺醺地回到家,对汪琳就是一顿打骂,无比嫌弃;有时,他甚至好几天不回去,在友人家里过夜,醒了继续打牌,直到将身上的钱输光为止。
汪琳连幼稚园也没有去,年纪尚小的她就这样独自待在空无一人的屋里,害怕着孤独入睡或者被叫起来挨打的不确定性,不愿夜晚到来。
邻居们知晓汪琳的祖父成天在外,因此有几位妇人们会轮流张罗吃的给她;可不晓得是真的没有注意到,又或者只是不愿多管事,从未有人通报汪琳的情况。等到汪琳升上小学一年级,因为祖父没有将她带去学区的国小报到,使得校方介入访视,才揭开她的家庭是如何失能的事实。转介给社会局后,汪琳被送往机构安置。
在祖父家的那两年,成为汪琳生命中无法抹去的痛。
她开始对成年男性產生戒心,尤其遇到体型或外表与祖父相似的男子,就会使她想起那段被殴打贬低的日子。年纪渐长以后,汪琳得以控制自己的惶恐,不再轻易显露不安,但幼时的一切仍旧如影随形。
思及此,汪琳抽菸的心情都没了。她将菸捻熄,丢入随身携带的菸灰盒,缓步朝捷运站走去。
回到那个她至今还无法称之为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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