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14)(1 / 2)
证人陆续传唤到案,计程车司机、鑑识人员、精神科医师、特别行政助理。旷日废时的审理持续。
「我开车将近十年,虽然见过不少奇怪的人,不过穿着溼答答的雨衣在车内还不肯脱掉,用怪声怪调讲话的乘客我真没见过。原本是想拒载啦,不过他直接付清两倍车资,我开车那么久就只信一件事,敢爽快付清的人不会是坏人。当时的印象要说应该是名年轻男性,不过时常喃喃自语,跟醉汉又不大相同,我是不敢多看啦,和这位先生,不太清楚,要说相似嘛那个气质倒是颇像。」计程车司机作证。
「血跡主要分布在客厅,可以看到发光位置一路从流理台延伸到沙发,包括电视机前和门口都有被害者血跡,研判死者生前曾和人打斗,身上多处遭利刃刺伤与钝器殴打,后因失血过多身亡,失血量在1500ml至2000ml之间。凶器为这把德制主厨刀和菸灰缸。洗衣间的拖把和抹布上有鲁米诺反应,可断定兇嫌经过灭证处理。toyotasienta的后座也同样有少许血跡,恐怕是血水渗出装运尸体的睡袋一类的容器。」检察官拿着鑑识报告说。
现场第一发现者吴律师站上了证人台。
「吴律师,你当天是为了什么事去杜佑南的家?」
「杜先生认为有人要谋害他,那天我正是要和杜先生讨论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径。」
「你指的是是这通录音里王子豪威胁杜佑南吗?」检方问。
「我想这已经涉及了加工自杀的部分。」吴律师点头回答。
「这是违法窃听,不应做为证据採纳。」辩护律师反驳。
「法院受理此项证据,这是杜佑南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採取的措施。」审判长说。「吴律师,你笔录上写道,你在案发当天进入杜佑南的家,第一件事就是把电视关掉。」
「我以为杜先生外出忘记关掉电视,而且音量太大,对我来说实在吃不消。」
「是什么类型的影片?」
「他和女朋友一起出游的私人摄影。」
「庭上,吴律师说影片的音量很大,检方认为有可能是以此来遮掩打斗声。」检察官说。
「抗议!那栋洋房的隔音效果很好,和周边住宅相隔数十米,就算是在里面进行音乐演奏也不会传出来,检方也做过测试了吧。」辩护律师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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