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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46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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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小子说得很简单,并不复杂。”

王安石很是随意道。

“是吗?”

司马光瞧他嘚瑟就很不爽,道:“那你倒是说说看。”

王安石笑问道:“君实心中亦有惑?”

司马光点点头,如实道:“我确实有些地方没有想明白。”

赵顼也很是期待地看着王安石,问道:“先生快快说来。”

君臣私下探讨学问,称呼相对是非常随意。

王安石道:“法家之法,就是以君令为先;而儒家之法,则是圣贤决定礼法,身正则令行,乃德主法辅;而张三的法制之法,则是以个人利益为先。就是这么简单。”

赵顼稍稍点头:“这听着好似很简单,但为何方才这么多人未想明白。”

王安石纳闷道:“我也不知晓,为何他们就想不明白。”

“哪有这么简单。”

富弼摇摇头,道:“其实在诸子百家中,唯有一门学问是以个人利益为先的,且已经失传千年之久,故此许多人都被困在其中,不得其理。”

司马光道:“富公所指,可是那杨朱之学,不拔一毛而利天下。”

“正是。”

富弼点点头,“百家之中,唯有杨朱之学,是在强调个人利益,只可惜杨朱之学未有传世文章,只有只言片语,后人也未能一探究竟。”

话说至此,他话锋一转,“然而,张三之说,或许能让我等了解杨朱之学。”

赵顼惊诧道:“富公将张三与杨朱相提并论?”

富弼道:“在臣看来,就凭这法制之法,是足以让张三跻身于百家之中。”

王安石惊讶道:“富公未免太抬举那小子了。”

“非我抬举他。”

富弼摇摇头,道:“他在课堂上,是将法制之法作为一个标准,但其实这是一门思想,原因在于,他可以用法制之法去解释法家之法和儒家之法,要说开宗立派,不为过也,诸位若顺着法制之法去想,很多事情都会发生改变的。”

赵顼问道:“比如说?”

富弼道:“如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可能就会变得支离破碎。”

赵顼面色骇然,“此话怎讲?”

富弼回答道:“就张三所言,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然而,父子之间亦有可能发生利益冲突。

那么根据儒家礼法而言,还是要以父为主,哪怕闹到官府去,除非涉及到大逆不道,否则的话,官府也十有八九会判父亲赢。

可若根据法制之法而言,儿子是有资格去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二者关系是更趋于平等。”

司马光就道:“但是张斐也言明,法制之法乃是一种共识,而非某一个人想法,父子亲情乃人之天性,亦是共识,故需遵守父母之命。”

王安石马上道:“礼法是顺亲情而制定的规矩,其中亲情是一种共识,但是父母之命,可就不见得是共识,这是教化。可还记得那登州阿云就是被迫许给韦阿大。如果就张三的法制之法而言,阿云至少是有拒绝的权力。”

“这真是太可怕了。”

文彦博不禁惊叹一声,他也反应了过来,赶忙道:“官家,此法是万万不行,它将会颠覆一切家庭伦理。”

在课堂上,张斐是将法制之法竖立成一个标准,标准肯定是死的,那就是无伤大雅。

可经富弼这么一说,这问题就大了。

如果顺着法制之法去推想的话,很快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趋于平等,而个人的自由将会放大。

那么儒家的整套阶级价值观,都将会支离破碎。

当然,也不至于颠覆。

因为道德和法律,还是有很多相通之处,张斐说儒家之法更接近法制之法,这其实也没错。

但本质上,二者也存有尖锐的矛盾,但如果是标准,就不会存有矛盾。

虽然张斐说得很隐晦,如今这黄金一代,就没有几个是迂腐之人,尤其是王安石和富弼,他们可都主持过改革变法,虽然他们始终没有跳出那个框框,但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是很快的。

司马光、文彦博在这方面,是不如他们的。

王安石道:“我也认为此法不可行。”

王安石与文彦博是破天荒的意见统一。

原因竟然是因为张斐。

这。

赵顼问道:“先生此话怎讲?”

王安石道:“如果都强调个人权益,哪怕是正当的,这都会使得国家变成一盘散沙,若从法家之言,就是不顾国家利益‘’若从儒家之言,就是没有舍生取义的精神,这会使得国家变得四分五裂,其实方才我就是想与之争辩此理,但可惜那小子给跑了。”

司马光讪讪道:“这会不会就只是我们所想,也许张三就只是想表达律法的原则,他法制之法若只用于司法中,确实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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